是的,对于这一问题,郑经暂时还只进行了陈述,尚未给师舒一个信服的答案。
郑经当然也清楚这一点。
只不过他连贯的表述被张籍的解释打断了而已。
因此,他立即说道:“依我看,以上这些解释,都并不十分准确。”
他的解释开始了。
既然有争议, 那就说明,不管是郑康成的解释,还是何晏的解释,亦或是他人的解释,都不够准确。
那就否定它们,重新来解。
“想要正确理解这个‘格’字的含义,我觉得有必要对比《礼记·缁衣》里另一段类似的话。
“《礼记·缁衣》里写道:‘教之以德, 齐之以礼, 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 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
“在这里,‘格心’与‘遁心’相对,而遁心可以理解为逃避之意,那么相对应,格心则可以理解为归服之意。
“再联系《论语》中那一句的上下文,因此我认为,这个‘格’字,准确的解释应该为归服于正道。”
郑经的完整解释来了。
又一次引经据典,在对比之后再进行解释。
如此一来……
师舒愣住了。
不用说,这绝对是一个全新的解释,或者说,这是在何晏以一个“正”字来解释那个“格”字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那么这一解释能让他心服口服吗?
他细细斟酌了起来。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按郑经的解释,这一句的大致意思,是说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会追求免于犯罪受惩罚,但却没有廉耻之心;而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感化他们,那百姓不仅会有廉耻之心,而且有归服正道之意。
这样解释对吗?
很难再继续质疑。
这是因为,自古以来,不管是道家还是儒家,求的都是一个道字,天道,人道,王道,百姓之道,正道,邪道……
因此, 用归服于正道来解释这个“格”字,似乎更符合孔子原话的意思。
最为关键的是,郑经的解释还引用了《礼记》中的内容来进行对比, 这样一来,不管是谁,都很难对这一解释继续挑刺。
除非这人有本事把六经之一的《礼记》也否定。
至少师舒是没有这个本事的。
唉,这家伙明明那么年轻,却怎么啥都懂呢?
难怪连张籍都说他儒道双精通!
因此,此时的他,只能是一声叹息,一时间不肯表态来承认。
“妙妙妙,浪之的这一解释,实在是再合理不过了。”
张籍却又有话说了。
一开口就是连连称秒。
不仅如此,他还故意问起了师舒:“梓文先生你认为呢?”
对此,师舒又能说什么?
他只能点头表态道:“确实有理。”
这算是承认了郑经已完美地解答了这一问题。
“那就请梓文先生继续。”
张籍又说道。
示意师舒对郑经进行下一步的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