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堂堂大王爷,竟然也要当我的跟屁虫!
对此,郑经只能是一声叹息。
说实在的,他其实是有些不太情愿的,要知道,他一普通老百姓出行, 带上陈管事,再往马车上一坐,就悄无声息地去了城外,而德王爷一出行,坐的是彩绘雕漆的五彩豪华马车,后面还得跟着一堆护卫, 那动静实在是太大了一点。
“我准备出南城。”
他不得不回道。
可德王爷却是说:“那我就更是得跟上了。”
郑经:“……”
竟然不问我去干嘛, 就铁了心要跟我?
他顿时就无语了。
其实德王爷的心思则很简单。
经昨天之后,他已经认准了一点,那就是但凡郑经一出门,就准会有热闹可看,错过了就会后悔的那种,而他自己又是一闲散王爷,寄报纸这种事又用不着他亲自去办,所以……
不如跟去。
他去哪咱就去哪!
……
片刻之后,在书局那驾简易马车的引领下,德王爷的这驾五彩豪华马车,跟着往南城方向驶去,车的后面还跟着数位带刀的侍卫。
郑经自然是被德王爷邀请到了他的豪华马车上。
“怎么样,还是坐我这马车舒服吧?”
德王爷就开始以炫耀的方式来打破沉默。
郑经却是没有吱声。
他承认,这是他两世人生,头一回坐这种两匹马拉的豪华马车,车厢里也确实够豪华够舒服的,铺设有地毯,车座有软垫不说,竟然还有零食可吃, 只不过……
这种连减震都没有, 轮子也是木质的马车,能有后世的豪华轿车舒服?
就算是德王府那种正式出行用的,四匹马拉的公卿级豪华马车,做起来也就那样吧?
郑经忍不住鄙夷了一番。
德王府家的这驾专在城内用的简装马车,虽然确实比普通马车要豪华,可坐起来确实谈不上有多舒服,车行驶在还算宽阔的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车轮还是会咯吱咯吱地响,车子也还是会随着青石板的不平缝隙而一起一伏地震荡……
连个避震都没有!
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橡胶,否则的话,咱就算是把自行车给发明出来,也比坐这个舒服!
还有,假如我把水泥给发明出来,把路给铺平了,那也会舒服很多啊!
郑经又忍不住想道。
随着德王爷的这一声炫耀,他的思维又开始发散了。
其实说起来,经营造纸厂,还真不像开书局印书办报那么简单,印书办报的话,他只需把印刷术发明出来,然后再拉上几个人,就可以轻松折腾起来,连书局都用不着出。
而经营造纸厂,就算把现有的那家造纸工坊给拿下来,在工艺改造上,要折腾的事情还很多很多。
谷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