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八章 大明朝廷到底是干什么的?(1 / 2)

埋葬大清 天煌贵胄 5185 字 2022-04-28

蛋疼纠结了好半天的时间,朱劲松也没找到一个能够彻底破局的方法,原因就在于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之间都有很强的关联性,真就应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说法。

说白了,如果只是五军都督府的问题,那就只需要针对五军都督府动手就行,如果仅仅只是朝堂上的问题也可以单独对朝堂动手。

但是, 当五军都督府的问题跟朝堂、地方上的问题都牵扯到了一起,再加上御史台和都察院也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跟这些问题纠扯不清……

比如说,军队里面因为各种原因而退伍的士卒,他们多半会进入到地方官府当中,还有一部分会进入到都察院和御史台,而随着大明军队对于士卒的要求越来越高,未来也会有越来越多的读书人进入到军伍里面,在人际关系上就变得复杂了许多。

琢磨了好半晌之后, 朱劲松才开口道:“先把御史台和都察院拆分出来吧,等御史台和都察院都拆分出来之后,再拆分现在的六部。”

说到这里,朱劲松又将目光投向了曾诚:“你们内阁这边也要准备起来了,第一届的内阁,就以曾卿和现有的六部尚书为底子,你们各自都商量好各自分管的一摊子事儿。”

曾诚和一众大佬们当即就躬身应了下来,拜道:“臣等,遵旨。”

这几乎也是没法子的法子了——先把都察院和御史台拆分出来,后面就可以让都察院和御史台负起监督巡查的责任,如果在拆分六部的过程当中有什么问题,也能扔给御史台和都察院去解决。

大理寺就相对简单一些了,因为大理寺原本就是一个相对而言比较自主的机构, 真正的麻烦反倒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刑部。

因为刑部掌握着立法的权利, 同时也掌握着对大明律的解读权力,对于刑部的拆分,也同样是基于这两点而来。

朱劲松却又接着说道:“等到诸部全都拆分完成,内阁也开始走上正轨之后,《大明律》也是时候重新修订了。”

曾诚等一众大佬们顿时就有一种想要挂印而去的冲动——还要折腾?你这不没完了吗!

朱劲松曲指敲了敲桌子,沉声道:“是不是觉得朕太能折腾了?”

曾诚在心里默默的应了一声是之后拱手拜道:“臣等不敢。”

朱劲松呵的笑了一声,一边慢慢敲着桌子一边慢慢说道:“不敢?不敢的意思,其实就是心里还是有这种想法的,是不是?”

曾诚脸上的神色一僵,赶忙道:“回陛下,臣等确实没有这个想法。”

朱劲松没有理会曾诚,而是慢悠悠的说道:“其实,朕也不愿意折腾,但是不折腾,又不行——朕问你们,咱们大明以前有铁路吗?现在有了铁路,相关的规定是不是也出台了?”

“还有电报,咱们大明以前有这东西吗?没有。但是咱们现在有了,这电报具体该怎么個弄法,是不是也要有暂行的规定?”

“更别说还要加强私权——加强私权,并不仅仅只是相对于公权与皇权而言,同时也是相对于宗权而言。”

说到这里,朱劲松干脆又将目光投向了柯志明:“柯卿可以说一说,咱们大明在这几年当中,一共有多少起宗权私自处理百姓纠纷的案子?”

柯志明当即便躬身道:“回陛下, 圣皇元年之时,大明各地以宗法私自处理百姓纠纷的案子数不胜数,平均每个村子里面都会有好几起,农会在这方面也确实做过努力,但是收效甚微。”

“自圣皇二年以后,类似的案件数量确实处于一个逐年下降的趋势,然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农会和地方官府解决了宗法的问题,而是随着各地的工坊越来越多,朝廷又一直在实行均田、迁移百姓之策,百姓的收入越来越高,彼此之间的纠纷也相对少了一些。”

“自圣皇八年之后,各地宗法之间的问题,多半都是些男女之事,尤以浸猪笼者居多,虽然地方官府和农会也一再强调不允许宗法、私刑,但是根本就止不住这个问题。”

“另外,根据锦衣卫、东厂和天地会联手统计出来的数据可以得知,那些因为怀孕回家生子的女工,一百个里面有九十九个都没有再回到工坊去做工。”

听到柯志明这么一说,曾诚等一众大佬们就知道要坏事儿了。

真要严格说起来,宗权这个东西早就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历朝历代同样都会面对着宗权在某些程度上比国法还要大的问题,绝不是大明所独有。

比如说浸猪笼。

一般在出现这种事情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当地的族老们和本族之人聚在一起,大家伙儿商量着就把事儿给办了,根本就不会把事情闹到官府层面上去,他们甚至都不会在乎律法当中是怎么规定的,就连被宗法判处要浸猪笼的当事人也都不会反抗。

但是,不管那些当事人反抗不反抗,也不管那些宗老们怎么想,总之就是宗权的存在,不仅仅只是剥夺了很多人的私权那么简单,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跟官权形成了对抗。

历朝历代所说的皇权不下乡,其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言。

然而正如老祖宗曾经说过,时移事易,意思就是事情会随着时间的向前推进而有所变化,正所谓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儿,不知道传承了多少年的浸猪笼传统,其实已经不再适用于大明现在的情况。

因为大明跟历朝历代最大的不同,就是女子已经开始拥有了一部分的生产资料。

在大明之前,历朝历代的女子们大多都是从事种桑养蚕、家庭纺织、女红洗涮之类的活计,还有很少一部分或自愿或被迫的以青楼甚至半掩门为生,很少有工坊会聘用女工。

而在蒸汽机以及新式纺织机的出现,大量的女工也开始进入了工坊当中,她们每天也要劳作几时辰,甚至还有一些读过书的女子开始进入了写写算算的行列。

不得不承认,女子在某些工作方面确实就是比男子更有优势。

然而比较操蛋的是,《大明律》对于女子私权的保护,有很大一部分都仅仅只是停留在了纸面上,甚至还有很多内容根本就没有出现在纸面上。

比如说产假这种东西,搁在大明就是根本不存在的,那些女工们若是有了身孕,很大一部分都会选择快要临盆的时候再回家等着生孩子,以后能不能再到工坊上工也就成了未知数。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女工可都是熟练工种,少了她们,工坊就得花心思再培养新手去接替她们留下来的工作,生产效率和效益也必然会降低,,再结合着宗族私刑等问题的存在,最终的结果就是会影响到大明朝堂的税收,同时也会带来其他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