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国主亦是人 若撤自取之(1 / 2)

即鹿 赵子曰 3985 字 11个月前

令狐乐营和莘迩营都在城西,相距不远。

莘迩也没带多少随从,只带了魏述、乞大力、高延曹等数骑,驰马到了令狐乐营中,先叫魏述去令狐乐大帐通报。很快,便有吏员迎接莘迩,将他引入令狐乐帐内。

因令狐乐营是莘迩提前个他预备的,等於是莘迩指挥筑造的营垒,故却从辕门行往令狐乐所在之百子帐的这段路上,沿途所见,军营的规划布置几乎和莘迩的军营一般无二,并无太大区别,唯一的不同,是莘迩专门在令狐乐等一干定西君臣住的帐区附近,给他们移植过来了不少花花草草,加以绿化,还挖了个小湖,以主要供令狐乐军务闲暇之时散心游玩。

到了大帐中,莘迩行礼罢了,打眼瞧视帐里。

偌大的帐中,没有什么人在,只有令狐乐、陈不才两个。

莘迩眼尖,一眼看见陈不才眼圈通红,像是刚刚哭过。

应是感觉到了莘迩的目光投注,陈不才拽起衣袖,伸起左手,揉了揉眼睛。

莘迩颇是纳闷,就问令狐乐,说道:“大王,小宝他这是怎么了?受什么委屈了么?”说笑也似地与陈不才说道,“小宝,军中与宫中不同,多是莽夫,你要是受了什么委屈,不打紧,告诉大王,请大王给你做主!”

令狐乐笑道:“倒非是受了委屈。今天是小宝的生日,孤赏他了一份小礼物,却没想到他这个不争气的,居然就掉开眼泪了。”

莘迩注意到陈不才右手上捧着一个小盒子,想来这盒子中,当就是令狐乐送他的生日礼物了,“哦”了声,说道:“小宝,原来今天是你的生日?你也不说一声,我竟是不知,没有能给你备份礼物,却是空手而来。失礼之处,尚请你不要见怪。”

陈不才急忙放下揉眼的左手,抱住那个小锦盒,端端正正地向莘迩行了一礼,惶恐说道:“不才贱降,岂敢扰动将军!便是将军有所赐,不才也吃受不起。”

“贱降”也者,生日的自谦称法。

瞧着他捧着令狐乐送给他的那个小匣子,视若珍宝似的,也不知令狐乐赏赐给他的是什么礼物?令狐乐、陈不才没有想说的意思,这点小事儿,莘迩自然也不会去问,

却如令狐乐所说,还真是一件小礼物。

那锦盒之中是一张安神助眠的药方。

陈不才从小到大娇生惯养,没有吃过什么苦,更从来没有经历过军旅、战争的紧张生活,这次跟着令狐乐出征略阳、天水,算上离开谷阴到略阳郡行军的日子,已有一个多月,他精神状态上难免有些吃不消,加上跟着令狐乐巡视伤员营,见到的那些伤员的惨状,又叫他触目惊心,由是最近他晚上总睡不着觉。

令狐乐知道后,便专门叫随军的医生给开了一张药方,乃於今日送给了他。

这份礼物可称出乎人的意料,要是让莘迩猜的话,他无论如何也猜不到的,但从中却也正能看出,令狐乐对陈不才的感情确然是甚为深厚,而且他俩的感情,已不能仅用“君臣”形容,其中还有“知心好友”的成分,——非是感情深厚的“好友”,是不可能想到送这份礼物的。

毕竟令狐乐如今虽然是定西的国主,可国主也是人,而人孰无情,他亦是有感情需要的,故是就像蒲茂昔日对待孟朗“如师如父”一样,他对陈不才亦是脱离了单纯的君臣关系。

且不必多提。

令狐乐请莘迩落座,说道:“将军,孤和麴爽、曹斐部的将士已经差不多做好了还都的准备,孤打算明天就正式下令,於后日撤还护龈。不知将军打算何时率部撤还金城?”

莘迩说道:“大王,我今日前来,为的就是撤兵此事。”

令狐乐端起案上的酪浆,抿了口,等莘迩往下说。

莘迩继续蜀道:“大王,我想撤兵此事,是不是可以推迟一下?”

令狐乐讶然,放下银杯,说道:“推迟一下?将军此话何意?”忽然想到一事,猜测说道,“莫不是将军得了军报,是蒲茂的援兵快要到了?”

莘迩摇了摇头,说道:“秦虏援兵没有新的军报,还是前天的那道,才集结完毕,估计此时,应该是刚从咸阳出发,要到天水,加上粮秣运输的时间,还得十天半月。”

令狐乐说道:“既然如此,为何推迟撤兵?”

莘迩从怀中取出桓蒙派人送来的捷报,示意陈不才上来拿。

陈不才小心翼翼地把令狐乐送他的礼物放到案上,快步上前,接过捷报,转身行到令狐乐座前,恭恭敬敬地呈递上去。令狐乐展开观看。

莘迩拂袖从容,说道:“大王,这是我上午收到的桓荆州送来的捷报。”

令狐乐细看一遍,猛地抬起头来,惊喜说道:“桓荆州打下宛县城了!”

莘迩说道:“是啊。”

令狐乐非常高兴,把那道捷报再三看了几遍,交给陈不才,由陈不才还给莘迩。

令狐乐说道:“将军,这可是件大喜事!桓荆州打下宛县这个消息传到咸阳,蒲茂一定震惊。宛县一失,则洛阳危矣;洛阳一危,则豫、冀震动。孤料蒲茂,一定不会坐视不理,他接下来必然会调集关中的其余部队,往夺宛县!如此一来,……将军,天水、略阳二郡,他就无法全力来争了。这对我军守住天水、略阳大有帮助!”

比之莘迩通过桓蒙此捷报而想到的,令狐乐想到的,显然是浅了一层,他只看到了对定西有利的一面,而没有把这件事放到整个的天下大局来看。

莘迩赞许地称赞了令狐乐两句,说道:“大王远见。不过大王,桓荆州打下宛县可能会造成的影响,不止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