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443红莲万顷(2 / 2)

所以,面对一个可能是陷阱的法宝,沙神童子可是说舍弃就舍弃,并没有表现出来半点不舍,这样的决断,倒是让林晓很佩服:大约就是这种知进退的为人处世,才使得沙神童子得以安安稳稳地一直活到小元大劫来临。

不过佩服沙神童子的决断,也不影响林晓顺手就将红莲拿到手里,只是林晓刚一将红莲拿到手里,这红莲就开始放射出万道红光,不同于朝阳初生,这种红光看着就是那么的黯淡,透着无数的诡异的人脸在浮浮沉沉,甚至还隐隐传来各种痛嚎、嘶鸣,似乎还有无数人在颂念经文,只是这种经文不像是佛经一样散发着慈悲和光明,倒是有引人沉沦的味道。

林晓点头,果然,这红莲与血海大有干系,这种表象不外乎就是血海景象一角。上古时代,这血海乃是诸天恶业汇聚之所,众生鲜血所成,没有开辟六道轮回之前,众生死后,灵魂不得转生,只能沉沦血海,所以血海也是诸天之下最污浊的所在。只是最污浊的所在,却孕育出了最能洗去业力的业火红莲。这红莲虽然只有业火红莲万分之一的血脉,但对于林晓来说,尤其是这具第二元神来说,堪称恰到好处。

只是红莲老魔是绝对不会让红莲落到林晓手里的,无关乎林晓的来历,只要是正道,就无法允许!所以,红莲刚一落到林晓手上,红莲老魔就立刻发难,要打林晓一个措手不及。

只是林晓既然发现了其中有异种气机,又怎么可能不防备。

红莲只是刚一冒出红光,林晓手掌上也是青光大作,飞射而出的红光竟然没有一点透出外界。

看到此景,沙神童子要是还不明白林晓此前就是在耍着自己玩儿,那沙神童子就是一个傻子,所以沙神童子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道:“兀那道人,不要追我,否则定与你同归于尽!”话音未落,人已经钻入洞府,同时将洞府外的所有禁制都开启了,万丈金碧光华一闪即逝,沙神童子的洞府也随之不见。

林晓大笑:看来又在一个魔道巨孽身上印证了魔道修士的不成气候。

只是随着林晓手掌上的青光越来越盛,逐渐向红莲内部开始渗透的时候,红莲上冒出的红光也同样越来越盛,甚至一个不留神,还有将青光撑开的趋势。

很明显,这是红莲的原主人红莲老魔隔空发力了。只是林晓又怎么可能让红莲老魔得意,红莲既然被林晓看上,那是绝对不会放手的,说不定有朝一日还能凭借这朵红莲的一点气机,寻找到真正的业火红莲的后裔呢,虽然不敢期望是业火红莲之下的九品、六品、三品红莲,但即使是后天灵物级别的红莲,也是世间少有啊——虽然修罗道里后天业火红莲的数量并不见得少,可是关键是那玩意儿带不出修罗道啊。

再说了这红莲本身就是血神子的克星,那《血神经》所化的凝碧珠的本质,就是一枚业火红莲的莲子!只有业火红莲的莲子,也具备承载《血神经》并且拘束其中神魔的能力!而孕育红莲莲子的莲萼,才具有抹杀血神子根源的能力!

只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红莲所发的红光固然有导人沉沦的能力,可是林晓用来笼罩红莲的青光,也不俗,那是太清一脉降魔无上的太清仙光,不言不说,自具降魔慧力,不是太清一脉嫡传的金仙道行都无法炼成圆满,至于长眉真人门下的二代弟子,即使有缘将太清仙光炼成,也只是初具降魔之力,至少无法炼化红莲老魔这样的魔道巨孽(其实就连绿袍都干不掉)。

虽说林晓此时只是天仙道行,可是谁叫此前这具第二元神法身也有机缘曾经进阶金仙呢,虽然被本尊收回了几乎全部的力量,但是金仙就是金仙,第二元神的本质并没有变,加上后来林晓顺利晋升太乙,这具第二元神也随之水涨船高,如今论本质也是太乙高人,只是在人间界天仙一下补充法力还是可以的,但是以如今林晓第二元神的法力只是刚有一些积累,距离补充圆满,还差得远呢——关键就是天仙法力和金仙以上的法力品质不同,一个好像是水,而另一个则是钢铁啊!

所以别看林晓掌上的青光只有薄薄一层,但是红莲拼命挣扎也突破不了那一层看似一捅就破的青光。而且,随着林晓手掌的收拢,红光也逐渐被压缩,仿佛是攥着一颗黑红色的透明玛瑙。

远在另一个空间中的红莲老魔也知道不好,这是遇到了道门绝顶高手了,可是此时,要想将红莲中的那缕元神撤回,红莲老魔发现自己做不到了!

就好像落足泥沼,污泥浊水都已经没到了脖子,即使手脚还能活动,也只能眼看着动换不了,甚至无力喊叫,这种绝望的感觉,红莲老魔还是第一次品尝。无奈之下,红莲老魔也只好向来人投降,最好就是只损失眼前这一点神魂,而不是被人家衔着气机追杀。

红莲老魔知道,虽然么,魔门很擅长各种魔法咒术,可是咒术的老祖宗乃是上古时代的巫门,而道门有很大一部分道法神通,都是继承自上古时代的巫门,就比如当年张道陵天师开创天师道(五斗米道),其中很多祭祀仪式,可都是来自上古巫门的传统,只不过改头换面了,不仅如此,很多上古巫门法术神通,甚至连名字都没改,只是背景一换,就成了道门法术仪轨,比如禹步。

所以红莲老魔也不得不防,要是来人能提炼出自己的这一缕元神,不说咒术,就是寻踪追杀,自己也是无法逃脱的,何况自己躲入红莲魔宫这个独立空间也有了几百年时间,何苦给自己再找上一个仇家呢?等着正道仇家一个个转世的转世,飞升的飞升,不是更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