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机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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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没亮,梅香雪就早早起了,服侍白绝穿衣,两人静坐庭中,吸纳日出时的灵气,心中才觉一丝欣慰。

总算和白绝有点共同之处,以后能借此聊天了。

以往自己在白鹤仙府里,因为容貌出众,不要说那些仆役鹤族,便是一些人族的男仙官,也是对自己颇为讨好的,只是自己当时都没有在意。

以为男人就是这样,挥手即来,没想到现在想亲近白绝了,却又觉得那么艰难。

白绝可不会理会她的复杂心思,与宋黑、鲁仲一同用了朝食,便有盐虎儿求见,让他进来之后,便是一阵意外。

“大王,此乃炎蛇之皮!今献于大王,可为大王寒冬制靴之用!”盐虎儿一身风霜之色,手里捧着一张叠了几层的赤红鳞皮,颇有自得之色。

白绝挥手摄来鳞皮,便见这是一张一丈四五尺长、两三个巴掌宽的蟒皮,摸上去极为暖热,明显此蟒皮主人,活着时一身火气,修为不凡。

让白绝意外的,还不是这蟒皮如何,而是想起一件事。

崇擒虎送来的《桃源国志》里有记载,桃源国,隔个十年八年,就要有妖魔入侵,幸运时只有山中走兽,但大多时候,却是一种炎蟒,驱赶着林中走兽,闯入人族之地,百姓多有伤亡。

那炎蟒喷吐火焰,能飞腾于狂风树草之间,种种迹象,分明是能驱风乘雾,地仙境界的修为。

好在人族擅战,崇家、胡家、以及其他城中权贵,各自养有族兵,每次有妖魔入侵迹象时,便各自严整以待,部守各方,人族凶悍,有合攻配合之法,又有弓箭、枪剑之利,地仙境虽然超脱凡人,但妖魔嗜杀无智,每次来的数量又不多,围杀起来,有些麻烦,但也只是麻烦而已。

当初洪荒万族里,有一族名为“猛象”,体高一丈多、力大无穷、皮坚身重,生来就最少有地仙境的修为,在洪荒万族里,也是极有名的。

但就是这样的一族猛兽,因为和人族住得近,硬是被人族的一个分支的普通人,用着石矛给灭了族,其族中高手不忿想来寻仇,又被人族炼气士给“劝”得心平气和、能歌善舞。

最终从南瞻部洲搬到了西牛贺洲,待人族势力到了西牛贺洲,猛象一族又搬到了北俱芦洲,北俱芦洲荒蛮,人族不稀罕去,这才定居了下来,这些年听说猛犸一族也创下了好大的基业,是北俱芦洲巫妖之下的一大势力。

因此,妖魔入侵,从来没被桃源国人放在眼里过,与之相比,他们更关心今年下的雨水有多少。

盐虎儿怎么会有这火蟒的蟒皮?

白绝抚摸了会蟒皮,看向盐虎儿。

盐虎儿虽然住在林子里,但也是知道桃源国妖魔入侵的,当下解释道:“大王,林中我等住处,靠近一座大湖,我等占据一处湖边,那湖心有一座岛屿,常有雷光激荡劈落,百兽生灵都不敢靠近,但我等却见过有炎蛇、鳄兽上岛产蛋,这皮子就是我们在湖边守着,抓了只想上岛的落单炎蛇,送给大王做靴子用,回报大王先前厚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