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道教呢,主要就是以技术为根基,舍得下本钱搞各种稀奇古怪的奇技淫巧。就算有些涉及到文字的内容,也根本不在乎什么辞藻华丽、花团锦簇的讲究,他们的文字更适合给普通百姓看,而且他们的文字是收费的。
而詹闶也很清楚,名教的人清楚这里边的道道。所以在最早的时候,他提出的就是技术类的保护时限从五十年至一百年,文字类的保护时限则降低到四十年至八十年,给名教一点盼头的同时,也留出了足够的杀价空间。
于是在最终定下来之后,文字和技术这两个分量最重的门类,分别以前者三十年到五十年,后者四十年到六十年的时限为准。
又因为技术类的保护时限做出了更大的让步,且投入规模远非文字类的可比,所以在赔偿裁判和侵权概念的方面,就得到了更宽泛的设定许可。
现在成法已定,等到五月初一正式颁行天下,詹闶很想看一看,那些名教出身的官员们,得知自己状告曲阜孔家侵权之后,会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当然詹闶弄出《知识产权保护法》来,可不是就为了折腾孔家。更多的还是以法律作为推动和保证,引导各阶层百姓积极参与到知识创造中来。
只有更多的人愿意投入到其中,愿意拿出钱来进行技术开发,大明的科技才会出现真正的进步。
而不是所有技术都出自行道教一家,收上几十年保护费之后,在拿出来给别人免费使用。这种不是垄断却胜似垄断的现象,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进步来说,就是一颗畸形的毒瘤。
所以说,立法并不是全部,它仅仅只是个开始。詹闶不但要促成这部律法,还要亲自去做第一个依法、守法、用法的人。
等《大明知识产权保护法》正式颁行,他会在五月初一当天,到户部、礼部、刑部、大理寺联合办公的产权衙门,注册大明第一批知识产权。
织机、轧棉机、纺纱机、玻璃、水泥等等,十几个项目的技术专利,以及他这些年来抄袭的诗词、话本,以及正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故事;还有旗下各项业务的商号、商标,这些全部加起来,拢共得有近两百个。
再接着,就是通过报纸大力宣传。好好说一说知识产权保护的好处,再讲一讲詹家通过支持产权赚了多少银子,最大限度激发起有心者的积极性。
至于说会不会露富,会不会因此再来一些梁上君子,和胆大包天的蟊贼。这个就真没必要担心了。
放眼整个大明,靖国公府的安全措施仅次于皇宫,连那些藩王府邸都要差上不少。不提隐藏的器械和机关,单单以精武体育会弟子为主力的三百多护卫,就足以让任何所谓江洋大盗有来无回。
至于什么传说中的飞天大盗,什么贼王之流,真的就只是传说。基本都出现在影视作品中,现实生活里就算能有,也都是早早被干掉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