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过来的是水泥厂股东,本地‘进步’士绅白申明,旁边是吴......”
一个皮肤黑瘦,身穿素色棉布夹克直筒裤,胳膊下夹着牛皮公文包,留着三七开秘书头的年青人,在丁立秋耳边小声急促地对来人做了简介。
丁立秋听到这里微微一点头,打断了年青人的话:“后边这位不用介绍,我认识,吴掌柜,友好人士。”
说到这里,丁立秋脸上堆起了职业化的领导式亲切笑容,迎上前伸出了双手。
同样满脸堆笑的白举人急步走来,穿过人群,有点笨拙和不适应地伸出双手和丁立秋一握一摇:“哎呀呀,丁市长大驾光临,学生有失远迎啊!”
“市”这个词,在明清之前乃至上溯到秦汉,主要指的是带有商业性质的集市,坊市,以及农村定时的赶集区域等等,没有行政属性,明代和市相似的行政单位是“府”。
市真正作为具体的行政区域,那还要等到辛亥革命之后的明国时期。民国九年,地方自治运动蓬勃兴起,广东高官陈炯明欲使广州成为不受旧行政区划管辖的城市,因此委托孙科起草有关条例,组织现代化市政系统。
于是孙科撰成《广州市暂行条例》,并在民国十年(1921年)2月被省署公议通过。这是我国首次以市为行政单位一订立法规,超出了地方自治的范围。
时空轮转,到了穿越众这个位面,或许是冥冥中的感应,真正现代化意义上的第一个明代市级行政区,也被穿越众设置在了广州,和老城隔江相望。而丁立秋这个首任特区的“市长”,同样给明人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一开始,看到在城外有人征地,当时能接触到一些内幕消息的明人,最大胆的想象也不过是一处大集市而已,这是符合明人对“市”的认知的。
然而时至今日,随着现代化的新区以土著张口结舌的速度拔地而起,这个当初不知怎么被传开,甚至在明人眼中带点揶揄味道的“市长”称呼,已经变成了实打实的,不亚于广州知府的权威称呼。
尽管丁立秋从根本上说只是个不入流品的总兵府私幕“参事”,但是现在下至绅民上至官宦,但凡知晓内情的,可没人敢在丁市长面前拿大了。即便是正牌广州府台洪云蒸洪大人,见到丁立秋,私下里也是平礼相待的。
“哈哈,白孝廉客气,我就是临时起意来水泥厂这边看看施工进度。怎么样,本地父老对施工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大工即不扰民,又给了苦哈哈们赚钱米的机会,丁市长简直是做善事了!”
“呵呵,白孝廉学问精深,当知道水能载舟的道理。如今天下动荡不安,咱们做臣子的,花费些钱粮稳一稳民心,也算是为朝廷办些实事。”
“微言大义,微言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