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种徭役形态执行到了明中叶,发生了改变。
首先,随着外部殖民者带着墨西哥出产的银币滚滚而来,明帝国自然而然出现了一定的通货膨胀,客观上为经济环境增加了一定的流通货币。
接下来就是一代名相张居正登场了: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规定: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一条鞭法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自一条鞭法之后,赋役货币化成为了常态,民众上交“役银”来代替征派这种做法,在大明各地普遍推广开来。
尽管张居正死后,一条鞭法遭到了既得利益阶层的疯狂抵触,最终被破坏推倒,但是有一些条目却自然保留了下来,其中就有徭役折算。
然而这一次丁立秋同志来到增城县后,却要开历史倒车了:恢复旧制,征发徭役,征调人员。
增城县于1630年阳历12月底,阴历即将到腊八节的这一天,给全县人民发出了一道年关难过的正式公告:提前征派崇祯四年的徭役。
一条鞭法之后,为了调节里坊之间民户负担不平均的现象,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到了州县。而这次增城县征发徭役的命令,正是由县衙发出来的。
当然了,命令虽说表面上是县衙发出,但实际上却是由丁立秋运作推动的。在深刻了解丁立秋的背景和他背后的曹总兵后,谷泰谷县令这个芝麻官,在这方面是毫无反抗能力的。
明末官场腐败诸弊丛生,自“三饷”加派之后,上行下效,“三饷”之外,某些地方连鸭饷、牛饷、禾虫等饷也堂而皇之的出现。至于说提前征收未来年份的赋税,那更是司空见惯,都不算是新闻了。
所以增城县衙这次提前派发明岁的徭役,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次的公文上写得明明白白:役银翻倍。
这一条公文发出后,几家欢乐,万户愁。
役银翻倍这一条,对于有钱人来说大概也不算什么,无非是少下顿馆子的事。然而这一条对于广大挣扎在破产线的贫穷农户来说,可是要了亲命了。
可是不好意思,丁立秋丁大爷要得就是这个效果——穷鬼一家人面黄肌瘦地赖在那两亩地上干什么?不如来应大爷我的徭役,带你们去新天地当个农场主不好吗?
于是在翻过年后的崇祯四年,经过穿越众背地里推动的徭役,正式在增城地区实施了:大批交不起役银的穷苦农民,被正式的大明官方徭役先是征调到了县城,然后运送到黄埔军港,然后坐船去了台湾“建设边塞”。
是的,按照曹总兵最近给朝廷上的折子中的说法,台湾现在就是大明的边塞,需要朝廷派人来盖些城楼墩台,再修个长城什么的“以备外敌”。
这么多的基建工程,当然要大明派人过来了,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