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午门的登闻鼓(2 / 2)

不过百官没法废了韩敬这个状元,但却可以处处鄙视、排挤,韩敬有才,自也是要脸之人,不等人家弹劾,自己便辞官回家了。

至于汤宾尹和韩敬之间,有没有串通作弊,此事便不为可知了。

但卢飏觉得,这韩敬估计是被汤宾尹好心办了坏事,这汤宾尹也当是爱才心切,不过当时党争叠加国本之争,稍微有些把柄,便会遭人弹劾。

卢飏前世见过坑爹的、坑儿子的、坑老公的,此时听云仁忠谈起十年前的科场舞弊事,顿觉韩敬可惜,竟然被自己的老师坑了。

再说回这次科场舞弊,一路绿灯,沈同和的会元便被张了出来,而他那亲家也不含糊,竟中得会试第六名。

不过在张榜的第一日,沈同和便被落第的同乡举报了。

最了解你的人自然是你身边的人,这沈同和平时啥样,同乡举子最是清楚。

本来大家对他中举便甚为不满,但因为这些举子也都中了,自己高兴还来不及,便也没人深究他的事。

不过此时便不一样了,千里迢迢赶到京城来的同乡中至少一多半没中,正有气没地撒呢,此时见这平常半吊子货的沈同和竟然中了会元,自是气愤非常。

在弄了大便将沈同和榜上的名字涂抹了之后,接着便聚了一群落第的举子去敲了登闻鼓。

登闻鼓制度始建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不过发扬光大却是在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草民出身,最体民间疾苦,怕官吏贪腐欺民、官官相护、蒙蔽圣听,便在宋朝敲登闻鼓鸣冤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登闻鼓这一制度标准化。

不仅规定了负责登闻鼓的管事官员和奏报流程,连带着何人、何事可敲登闻鼓,都做了详细规定。

《大明律》有言:“凡民间诉讼,皆自下而上,或府、州、县省官及按察司不为申理及有冤抑重事不能自达者,许击登闻鼓,监察御史随即引奏,敢阻告者,死,其户婚、田土诸细事,皆归有司,不许击鼓。”

而且明朝的登闻鼓可不是摆设,尤其是在洪武一朝,便有多人击鼓鸣冤,而且好多案子都是朱元璋亲自过问、审理,甚至还有百姓捕了当地贪腐戗民的官员,怀揣《大诰》,亲自押送京城敲登闻鼓鸣冤的案子。

随后的历代明皇,都极其重视登闻鼓这一制度,而且在制度上更加完善。

比如成化年间,皇帝担心御史与被告串通,隐瞒不报,便又加了皇帝亲随的锦衣卫监督,正德年间则又添了六科给事中做监鼓官员,还规定了监鼓官员的轮换制度。

到了万历年间,这登闻鼓依然在发挥着作用,从普通百姓到达官显贵,均有敲鼓鸣冤之人,甚至藩王都有来敲登闻鼓鸣冤的。

以至于万历十八年,朱翊钧还专门为此下过旨意:“诸藩,若无重案,不许击鼓,违者,按律处之。”

由此可见,永乐之后的藩王,被封地官员看得死死的,以至于到了要进京敲登闻鼓鸣冤的程度了。

因此,在原本历史上,明末藩王的怂便也有了出处,鸣冤都不让了,藩王也只能混吃等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