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莫多托部 兵近敌营(1 / 2)

大周天授元年(1623年)3月10日。

黄昏时分,朔风微佛,细雪如沙。

在中鲜卑利亚高原无数低矮的山岭上,银松、冷杉星棋罗布,密密麻麻。

它们干枯的枝桠,就像无数孤独的旅人,身上披着丁丁点点的残雪,在极度的无助之中,悲哀地等待着寒夜的降临。

安国城以北约200公里的地方,就是后世罗刹国的哈尔巴托沃村。

在哈尔巴托沃村的西北方,约100公里处,有一个占地40平方里的山间平原。

大名鼎鼎的勒拿河,就从山间平原的中央,蜿蜒流过。

大周王国的生死仇敌——通古斯人莫多托部,现在正驻扎在这里!

这里山多,岭多,森林也多。

夏秋季节,森林欣欣向荣,野草丰茂,密不透风,想找条小路通过,都十分困难。

可到了春冬季节,这里遍地干枯的枝桠,为过冬的部落,提供了御寒的柴火。

埋在积雪下的枯草与草根,也足够喂饱饥饿的驯鹿。

于是,这里就成了莫多托部千年不变的过冬营地。

如今,勒拿河两边的山间平原上,近千座尖顶帐篷杂乱无章地散落着,长达两、三公里。

诺大的营地内,到处是来去匆匆的人影。他们砍柴火的,砸冰取水的,将驯鹿赶入鹿圈的……就像辛勤的蚂蚁,手脚不停地忙碌着……

当天色全部暗了下来,最后一头驯鹿也被赶入简易的鹿圈后。莫多托部的酋长(那颜)莫吉哈才放下心来,心满意足地带着护卫们,回到了自己的大帐。

大帐内,他的弟弟莫吉桑,正盘腿坐在火塘旁。左手端着酒碗,右手抓着一条半生不熟的鹿腿。一口烈酒一口肉,吃的津津有味。

他的身旁,放着一个羊皮袋,里面装满了烈酒。

这种烈酒,据说是汉商们从遥远的大明,历经千辛万苦,跨过戈壁沙漠才带到恰克图的。然后又不知辗转了多少次,才落入了莫吉桑的手中。

价格自然也贵得离谱。他花了十头成年驯鹿,才换回一皮袋十斤装的烈酒,着实让他肉疼不已。

可自从有了烈酒,他才觉得生活有了意义。两碗烈酒入口,在迷迷糊糊之中入睡,所有的烦恼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二天早上睁开眼睛,嘿!有意义的一天又开始了!

这便是莫吉桑喜欢上烈酒后的感想。近来,他的哥哥也爱上了喝酒,喜欢喝醉酒后,无忧无虑地入睡……

只可惜,驯鹿易得,烈酒少有啊!

见哥哥钻进大帐,莫吉桑忙放下酒碗和鹿腿,使劲地咽下口中的鹿肉说:“兄长,两千勇士已经安排好了,明天早上就可以岀发,去杀光那些该死的北吉部人!”

莫吉哈虎背熊腰,身体壮硕得像一头巨熊。他钻进大帐后,脱下厚重的鹿皮袍子,瞥了一眼自己瘦弱的弟弟道:“里面不会有老弱病残吧?我们这次可是要动真格的,不是为节省粮食。把老弱病残弄进去送死,那是蠢蛋,不能再这么干。”

“没有,一个老弱病残都没有,我可以向长生天发誓。全都是16岁到50岁的勇士!”

莫吉桑将油腻的双手在身上的袍子擦了几下,面目狰狞道:“这次出兵对兄长那么重要,弟弟我能不上心吗?

兄长,您只管放心,我们两千勇士一定能灭掉该死的北极部。杀光他们的男人,替我大侄子报仇血恨。再把所有的妇人全部抢回来,让她们替我们放牧,替我们生孩子!”

莫吉哈的大儿子莫凌托,四年前死于与北吉部的冲突之中,时年十八岁。

“唉!”

长长地叹了一声,莫吉哈拎起羊皮袋,给自己倒了一碗烈酒,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巴,又拭去了沾在胡须上的酒水,莫吉哈醉眼迷蒙道:“弟弟,开战之前,你一定要记得提醒我,要先派人去劝降。

这些年天气越来越冷,大家都不容易,能少死些人,就尽量少死些吧。”

说完,他又连灌几碗烈酒,然后一头倒进毛皮堆里呼呼大睡。

熟睡中,莫吉哈的口中,不时吐出几句断断续续的呓语:“……我的儿子……该死的北吉部……该死的叶雷……天杀的喀木尼堪部……”

莫吉桑神色暗淡地继续喝闷酒,他很了解哥哥为什么会醉酒——索伦人喀木尼堪部,在大酋长叶雷的带领下,正不断地侵占他们的领地!

生活在鲜卑利亚的索伦人可以分为三个大部落。

第一支是喀木尼堪部,长年生活在贝加尔湖的东北方,北方,以放牧驯鹿为生,由十二个大氏族联合而成,大酋长叫叶雷。

第二支是使马的索伦人,称为那妹他部,生活在贝加尔湖东岸至赤塔河的广大地域上,由十五个大氏族联合而成,大酋长叫根特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