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兼祧两房,过继香火(求订阅!)(1 / 2)

第一百零二章兼祧两房,过继香火

古人最注重的便是香火传承。

可要是没有儿子,怎么办?

那一般都会从兄弟,同族中过继一个嗣子来继承香火,这种事情自古以来都有。

如唐王室永安王李孝基无子,就“以从兄韶子道立为嗣”;大诗人白居易儿子白阿崔早亡无子,“以其侄孙嗣”。

汉末,“汝南袁氏”的袁绍,便是嗣子,袁绍的父亲袁逢,官拜司空。叔父袁隗,官拜司徒。伯父袁成,官拜左中郎将,不过袁成早逝。袁绍为袁逢庶出,便过继于袁成一房。

另外还有过继妻族侄子为嗣子的,比如说后周太祖郭威因子嗣被害,导致无子,便从自己的妻子家族里过继了柴荣为嗣子,也就是后来的后周世宗郭荣。

过继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大多数是为了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当一个家庭需要后嗣时,就从宗族或其他亲属中,收养一位子女以维持祭祀香火或男性继承人。即使一名男性无子身亡,家族仍可为其选择一位嗣子,形成亲子关系。

也就是说,林如海无子的话,林氏宗族便可从家族中挑选一名嗣子继承林家的一切。

当然了,林家宗族现在衰落,在朝中重臣的子嗣上也说不上话了。

而过继女儿子嗣的事情,也是林如海不担心断嗣的原因之一。

林氏宗族倒是有一些族人巴不得将孩子送来给林如海当嗣子,来继承林家家业,可林如海不愿意啊。

一来,林如海一房和姑苏林氏族人的关系已经很远了,另外,也是林如海对于族中的孩子没有一个看中的,而且他也不可能为了挑选嗣子而单独的去姑苏一趟。

有那么一两个不错的,可家里父母又贪婪,林如海倒是不怕多养几个人,但就怕有这样的父母,到以后嗣子会抛下将林家家业,一心只想和亲生父母亲近,这样的话,那岂不是丢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与其从族中过继子嗣,还不如从女儿的儿子中过继一人继承香火。

也正是因为这,林如海才将大赵律翻出了花,最后才找出这样一个让所有人都无话可说的办法。

虽然有些掩耳盗铃,但能够达到目的就行。

如果贾琏可以兼祧两房,那就可以娶两个妻子,而且还娶的名正言顺,皇上亲自赐婚,谁也不敢说什么。

到时候,自己女儿生的孩子,一个继承荣国府,一个继承林府,而王熙凤生的孩子则是继承冠军侯府。

这事除了小王氏和王家有意见外,其他人都不会有什么意见。

至于贾琏,就更不会有意见了。

兼祧两房与男人而言,并没什么干系,而且光明正大地娶两位正妻,指不定不少人还求之不得。可与女子来说,却不得不让人心酸了,与另一个女人平等的分享丈夫,再是贤惠大度,也难免心有不平。

所以,林如海只需要摆平王氏女和王家就行了。

王氏女好摆平,用钱就是了,林家别的不多,就钱多,光是历代主母的嫁妆,现在就有一百多万两之多,更不用说林家历代的传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