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禁术(1 / 2)

这时,门外的龙宫四“人”也进来了。

“他的办法就是用金蛊化龙诀把你儿子的残魂炼成妖龙?倒是个办法,可是你们难道不知道这是在挑衅龙族吗?”说话的是敖霜。

这《金蛊化龙诀》倒也没有多神秘,就是养出一个强大的蛊虫,给它喂食真龙血肉。然后让蛊虫自己生出灵智也行,找个灵魂塞进去也行。培养出来就是自己的战仆。这个巫法是巫族发明,虽然偏门,但是来历还是很明了的。

不过依然改变不了这个巫术是邪法擦边球的定义,而且触犯了《伦理法令》中“第六条:不得对智慧生灵从小进行奴化教育,不得奴役灵魂转生成奴仆”条款。修炼这种禁术处罚从最轻的剥夺战奴罚款罚劳役,情节严重的到最高诛杀,神魂俱灭。研究这个巫术,风险性还是很高的。

(附:《伦理法令附加条款》第一条:战犯、罪犯不受《伦理法令》保护)

而且这个巫法还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就是龙族很讨厌这个法术,人造妖龙什么的最讨厌了。你们拿龙族当什么?玩具吗?

那能不能把这个法术改进一下呢?《金蛊化凤决》,《金蛊化麒麟决》?

很遗憾,不行。因为龙族是很特殊的种族,出现的时间不算早。甚至到现在人族和龙族还在为那个种族先出现而各执一词打嘴仗。

“龙族也是古神和天道有感于蛮荒时期天地失序,众生厮杀不休,于是参考了蛇的身体,鳄鱼的头,虾的眼睛,鹿的角,鱼的鳞,鹰的爪子,人的胡须创造了龙族,意图用龙族治理天地秩序。但是这个方法算不上成功,成效不高,最后创建了天庭,龙族作为内定神族加入了天庭”——出自古书《百族列传》作者不可考。

龙族认为这本书说的是放屁,大部分还有凭据,但是龙须是龙族原生自带的。后来古神创造新的治世种族人族的时候参考了龙须,所以人的胡须很像龙族。

这场嘴仗打了多久不知道,反正出窍之乱的时候,天庭下来的仙人说天庭建立之前人族和龙族就在为这个事吵架了。

所以——龙族有一个独有天赋,虽然龙族不想承认,但是几乎所有的种族都可以和龙族混血。而且几乎所有的种族想想办法都可以化身成龙,不过就是那些化身成龙的龙族坚决不承认而已。蔑称他们为妖龙,对一切妖龙都很厌恶。

比如《金蛊化龙诀》炼成的的蛊龙。从一成型就是他人的奴隶,愧对龙这个高贵的称呼。

甚至他们直到现在都看不上人间霸主人族,哪怕已经认可了人族的统治:“人族能当霸主主要是因为能生,数量多,要是有上千万的真龙,也能把世界管理的井井有条。”“人族?霸主?别逗了?不就是靠跪舔古神,给古神和天庭当狗腿子换来的吗。”“有本事跟天庭说世界秩序由人族管控啊?”“人族造出来不就是干活的吗?神龙如此高贵,哪有功夫天天管世界上那些鸡毛蒜皮的事”......以上均为部分龙族个龙言论,不代表龙宫的态度。

继续剧情,把视角从世界观解说中拉回来。

乌拉说道:“知道,但是顾不了这么多了。”

敖霜看了看除了一个蛊虫和一个婴灵之外再无一物的水晶罐子,问道:“怎么没有炼化龙尾?来不及逃跑?”

乌拉默默地从纳虚戒中掏出了龙尾,一团晶莹的银色光点浮现,托着龙尾飘到了敖霜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