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感就是采取一定的方法手段,使此时此刻与往日往时不同。”郑封侃侃而谈,“比如你们西方人过圣诞节时,要给孩子们送圣诞礼物,家人团聚,吃火鸡,吃树干蛋糕等活动,以显示圣诞这天与往日不同。”
“既然麦迪先生愿意赔钱给他们,也要搞一个赔钱仪式,以表示对死者的尊重,对家属的抚恤。同时召集更多的人来观看,让更多的人领会麦迪先生的宽宏大量,使他们对棉纺厂产生好感,以消除前段时间造成的不良影响。”
“这个仪式由谁来主持?”麦迪先生问。
郑封道:“最合适的人当然是麦迪先生您亲自主持,以表示你对死者的尊重。”
麦迪头一昂,傲慢称道:“她只是一名低贱的员工,在棉纺厂里微不足道。我绝不会去给她这样的人去主持,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郑封道:“在我们明朝,死者为尊。哪怕俩人生前有嫌隙,在人死的时候,也会冰释前嫌,前去悼亡他。麦迪先生既然在大明朝做事,就要入乡随俗,按明朝的规定做事,以收卖人心,稳定你的声望。”
“不要再说了,我说过不去,就一定不会去。”麦迪固执己见道。
郑封眼珠一转,又道:“麦迪先生不愿去也行,你可以委派一个可以信得过的人代表你主持这个仪式。”
“哦,派一个人去也行?”麦迪又一次看到了转机。
郑封道:“个人以为派管家或副手去都行。无论谁去,都要表明代表的是麦迪先生您。”
麦迪想了想道:“那就派我的副手温斯顿去吧,他做事,我放心。”
之前,麦迪的副手是米修斯,因他搞小动作,被郑封发现,将这件事告诉了麦迪。麦迪将他驱逐回家,重新任命了一位副手,这位副手叫温斯顿。
温斯顿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从不越雷池半步,对麦迪先生十分忠诚。凡是麦迪先生交待的事情,总在第一时间完成,从不拖泥带水,更不会瞒着麦迪先生搞小动作,以中饱私囊。
麦迪先生考察他一段时间,对他十分满意,将许多事情交给他去办。而他以忠诚敬业为本,取得了麦迪先生的信任。
赔钱仪式交给他去办再合适不过。
麦迪派人去叫副手,没过多久,他就走进大厅。
郑封见他身高七尺有余,宽脑门,鹰勾鼻,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两片薄薄的嘴唇紧紧抿在一起,下巴也是宽宽的,穿一身得体的西装,给人一种稳重踏实的感觉。
麦迪道:“门口的人已围堵三天了,着实令我烦不胜烦。你是我的副手,应该替我分忧解难,你可有合适的办法?”
温斯顿目光闪了几闪,试探地说道:“办法倒是有,但不知麦迪先生愿不愿意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