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70%的时候,就开始偶发性的失忆。
超过90%的时候,就会经常性的失忆。
所以,在陈晨的上一世,清理大脑垃圾信息的工作,也成了服务业的一个门类。
这样的经历,让陈晨习惯性的不去记录没有意义的信息。
地球现阶段的科技、知识,对于陈晨而言,都是垃圾信息。
陈晨知识稍微回忆了一下上一世的事情,时间就飞快的流逝了。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听力考试已经结束了,考场上只剩下沙沙的写字声。
陈晨伸了个懒腰,拿起2B铅笔,开始在答题卡上涂抹答案。
试卷完全被放在一边,上面没有做任何的标记,陈晨也根本没有要去看的想法。
等陈晨涂完了听力题的答案,就直接往下涂抹普通笔试题的答案了。
陈晨完全没有回去看试卷的想法,也没有必要去看,答案映像水晶已经给出了,自己只需要在答题卡上涂抹清楚就行了。
英语是选择题最多的试卷,一共六十个选择题,其中五十五个是单选,五个是七选五。
陈晨就盯着答题卡,拿着铅笔一直涂啊涂。
涂完之后,陈晨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回头看剩下的第二卷,才明白过来,英语竟然是最节省体力的科目。
当然是你在对于题目完全没有疑虑,不需要思考就能直接写出答案的前提下。
这个时候,陈晨终于拿起普通的碳素笔,捡起试卷来,开始写手写部分。
全国卷I的英语试卷,第二部分,有十个完形填空,十个短文改错,这相当于二十个填空题,一共不需要写多少文字。
陈晨很快就写完了,然后到了最后的作文。
英语作文,和语文作文,最大的区别在于,它考的是纯粹的技巧。
英语作文,想要拿到高分,关键点在于“炫技”。
就是说,要在相当有限的篇幅里面,在不跑题的前提下,使用尽可能复杂多样的句型和时态,尽可能多的展现自己对于语法的运用能力。
然后还有一个技巧,尽可能使用各种连接词,把句子连接起来,让文章成为一个整体,而不是一个个的单独句子的堆积。
这些不同时态、语法、句型的应用,都会成为关键的得分点。
陈晨活了三辈子,当然明白英语作文的本质。
但是陈晨当然不会自己去想这个作文,还是直接让映像水晶,按照这样的逻辑去整合了一篇小短文出来。
不过既然要映像水晶来做,那就不只是炫技了。
短短一百多个单词,被玩出花儿来了,不但每一个句子,都是不同的句式,用了不同的语法。
而且这篇小短文,还做到了言之有物,认真的分析了作文题目提出的问题,并且清楚的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言之有物和自己的观点,就是争取满分用的,如果仅仅是语法运用能力达标,是到不了满分的。
陈晨自己需要做的,就是用笔,把这一共一百多个单词写出来。
然后,就是准备准备交卷了。
在陈晨再次检查了考生信息无误之后,恰好这个时候,可以提前交卷的铃声响了。
而在这个铃声响起的时候,同一个考场上的考生,超过三分之一的考生都忍不住抬头,看了陈晨的方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