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书、大理石少卿、都察院左都御史三人一商量,这事他们还真没法评判,只能写成奏折,呈给永乐皇帝了,等待皇帝裁决。
姜士坊就是在混淆概念,秦睿教他的。
七百万贯宝钞,加上秦睿拿走的七百万贯的棉花、棉布,按照三十税一的比例,也不过才五十万贯。七百万贯宝钞,姜士坊分了两百万贯,只要补齐了这五十万贯的缺口,再大义凛然得拿出几十万贯来。
剩下的钱,对于朝廷来说,这没办法治罪姜士坊。道德谴责也不行,人家还捐了三十万贯来治河、修桥、铺路。谁要是道德谴责,先捐出三十万贯来再说,还不能是贪赃受贿、盘剥百姓的钱。后世这种事多了去了,不就是立牌坊嘛!做了坏事怎么滴?先把人设立好,然后找漏洞,钻空子。
法无禁止即可为。《大明律》没有严禁官府作为主体,参与商号的经营,是交易双方都不信任,所以才由官府出面作保。作为姜士坊,可以大义凛然地说,为了保护百姓不受奸商蒙骗,引发社会危机。
三司的奏折让朱棣很为难,要说姜士坊有罪,他确实拿钱了;要说姜士坊没罪,他拿的钱既不是朝廷,也不是百姓身上搜刮来的。
朱棣将户部尚书夏原吉、吏部尚书蹇义、左都御史刘观、刑部尚书吴中召到了武英殿,讨论此事。
三位尚书加上左都御史,除了夏原吉之外稍微偏向姜士坊外,其他人对此态度都是模棱两可。其实他们也并不觉得姜士坊有罪,他们就是觉得姜士坊拿的太多了,而且是合理合法的拿,这让他们觉得有点心理失衡。
姜士坊的行为,从他们内心来说,是非常支持的,如果朝廷允许了这个做法,那么文官们就多了一条发财的道路。
姜士坊这次被陷害,是权力争斗引起的,是赵王和太子一次很小的权力斗争而已,在场四位大臣心里门清,这四位可是坚定的朱棣拥护者,只遵从朱棣的意志。
“陛下,臣觉得姜士坊的所作所为,倒也不失为一条富民的道路。”身为户部尚书的夏原吉,想法很简单,一个州能交50万贯的商税,大明总共1000多个州府县,有两成能够达到这个水平,朝廷一年就能增长一亿贯的收入,他这个户部尚书就轻松多了。
夏原吉现在日子过得很舒心,既有钱、又有粮,宝钞币值还稳定,秦睿时不时还给他出一些奇招,在不经意间,帮着户部增加收入。在夏原吉看来,只要不害民,官府出面赚点钱,没什么大不了,毕竟去年朝廷就做了一笔一亿贯的大生意,也没看文官出来指责朝廷。
文官有个最大的特点,用现在的话,称之为双标狗。他们赞成符合自己利益的价值判断或者行动,反对或者限制不符合自己利益的价值判断或者行动。
当然,文官首先要有立场,这次攻击姜士坊的人,都是赵王的拥趸者,帮赵王摇旗呐喊,期望来人有从龙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