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你认识刚才那位夫人?”这天,唐宁刚刚走进咖啡馆,杰西卡就好奇的向他问道。
唐宁不明所以的点点头答道:“认识啊,不过更准确的说是我认识她的先生,保罗--伯希和!”
唐宁之所以认识伯希和,是因为他也是沙畹教授的学生,而且还是非常看重的学生,看重到了什么地步呢,本来人家是打算当外交官的,结果硬生生被他和法兰西学院梵文系的主任席尔瓦--列维给拉到了东方学的研究道路上。
之所以两位教授会这么做,是因为伯希和的语言天赋实在是太好了,光是他精通的语言就有十三种之多,包括英语、俄语、德语、汉语、波斯语、藏语、阿拉伯语、越南语、蒙古语、土耳其语、梵语和吐火罗语。(他就是法国人,所以法语不算。)
这还不包括能够熟练掌握的于阗语、粟特文、回鹘文、西夏文、八思巴文、婆罗迷文和为了探险在路上现学的突厥文......
对于这样的天才,唐宁自然是非常佩服,但是他更想弄死他,因为他也是一名敦煌大盗,虽然他去敦煌比斯坦因晚,但因为他懂得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他拿走的都是精华,因此论起破坏性,他要比斯坦因厉害的多。
就在唐宁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杰西卡低声对他说道:“既然你认识这位夫人的先生,那你可要提醒他一下,他现在可是已经有竞争者了,就是角落里的那位先生,虽然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看样子这位先生正在追求她。”
对于伯希和的夫人有人追求这件事,唐宁并不意外,因为他妻子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尤其是身材,几乎可以说是唐宁穿越之后见到的身材最好的女人,不过上天是公平的,给了她美貌就没给她智慧。
因为伯希和这个人虽然非常有学问,但这个人的情商非常低,他读别人的文章和专著,最喜欢挑刺,因为他懂得多,所以挑出来的毛病还都让人哑口无言,但恨他肯定是免不了的。
为了避免自己被别人挑刺,所以伯希和写东西的时候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到了变态的地步,可想而知这样文章的产量和质量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但他在一个地方写东西并不受这些制约,那就是注疏,伯希和非常喜欢在自己的藏书上用铅笔做注疏(为了更改方便),基本上页眉页脚上都被他写的密密麻麻。
虽然这些注疏都极具学术和研究价值,但是在他逝世之后,他的夫人为了将这些书卖出去的时候显得新一点、干净一点,小心翼翼的用橡皮将他的注疏全都擦了个干干净净,等高价收书的藏家拿到手之后差点气吐血......(这事儿让我想起了当年在故事会上看到的一篇小文章,一个学者向一个老头买一只他用了好多年的茶壶,本意是看上了里面积攒了几十年的茶垢,结果老头觉得价太高了、得对得起人家出的钱,就把茶垢给洗干净了)
正常来说这种绯闻八卦,唐宁是懒得理会的,但这个时候他的脑中忽然灵光一闪,于是走到了伯希和妻子的追求者对面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