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大唐水师(三)(1 / 2)

神都锦绣 钟山布衣 3270 字 2021-11-06

“大都督意欲行‘商税’乎?”李仁沉默许久之后,以不确定的语气问出自己所想。

冯宝不答,仅微一颔首。

李仁当即懂了,亦轻轻点了点头。

片刻后,李仁道:“兹事体大,老夫需三思而行。”

“无妨。”冯宝接着道:“大军所需用度甚急,作坊不日开设,且按乡里规制向朝廷缴纳‘商税’,然——此事恐与地方无关。”

李仁瞬间听懂了,急忙张口道:“大都督莫急,万事皆可相商。”

李仁是真的“急了”。

通过朝廷邸报,各地官员大多知晓“新商税”之详情,只是由于商业活动的不发达,因此无人响应。

可是“广州”有所不同,由于是海港城市,与海外各番邦一直有着贸易往来,所以商业活动远胜内地。一直以来,对各种贸易形式的税收都是以“船税”和“码头费”来收取,手段极其简单粗放,以至于此类贸易产生的利润,几乎九成以上被地方豪门给瓜分了。只因海上贸易风险巨大,地方官府明知此中漏洞甚多,也难以按照实际发生征缴税收,真要是那么干的话,激起“民变”,当属必然。因此,李仁从来没有考虑过“新商税”有实施的那一天。

但是,“卫岗乡”通过开办作坊,从而富甲一方,此事在官场上,几乎无人不知。

冶铁、酿酒等作坊,可谓日进斗金,如若按照冯宝所说,在“广州”办作坊,但“商税”从“卫岗乡”缴纳的话,地方上那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在李仁看来,如何能行?只是,冯宝以“军需物资”的名义,地方官府还真就无权干涉。

不过,冯宝话里有一个漏洞,李仁察觉到,且说了出来:“本地之作坊,以贵乡之名义向朝廷缴税,老夫从未闻有此先例,似乎于法无据。”

“李刺史有所不知,‘冶铁’、‘水泥’等作坊之最大份子所有者,为‘皇家学堂’,故陛下曾有口谕,凡在外新办作坊,需在乡里缴税,此乃朝堂上下之共识。”始终没有开口的王福来,此刻接话言道:“冯都督不过秉承陛下旨意办事,并无怠慢地方。”

“王公公所言极是。”贺兰敏之也跟着道:“学堂所入乃进‘内府’也,宫中开支大多由此支应,然朝廷那一份亦不可少,唯如此矣。”

一个是皇后的亲侄子,另一个是宫中大总管,他们的话,某种程度上就是代表了皇帝,不管皇帝本人到底有没有过上述意思,但无法验证却是不争事实。

那么,怎样选择?或者说如何取舍?便摆在了刺史李仁面前。

这是一道真心难做的选择题!

李仁反复权衡利弊,依然难以决断。

最后还是冯宝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由“刺史府”出面,召集本地世家豪门大户,一起商议定夺。

李仁闻言,欣然应允。

次日,冯宝一行回转“水师大营”,独留房元昭在城中。

五日后,凡是“广州”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齐应邀步入“刺史府衙”。

面对近百“大人物”,房元昭侃侃而谈——从作坊产生的巨大收益说起,再到各家合建作坊以共同获利,并明确告诉他们,作坊自身产出,足以覆盖各家其余家业多缴纳之税收。

可是有人却问:“即便作坊收益能够弥补,那也只是增减相抵,各家并无实得之利,此又何解?”

房元昭毫不犹豫的告诉他们,答案在“海外”。

只要实施“新商税”,“大唐水师”将负责荡平“海上流寇”,必要时,可直接出兵番邦,以维护“大唐海客利益”。

房元昭那可是代表“水师都督府”,他所说的话,等同于“大唐水师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