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偏僻的胡同。
周围的房屋大多都已破损,胡同里的住户更是少之又少,地面也是黄土地,浮土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没有一点平整。
不过此刻的胡同,却是格外的热闹。
在胡同口站着两个人把风,他们都是水芸县本地的青壮年。
说是把风,可是看那个两人交头接耳、轻松随意的动作,又会觉得好像没有什么大事儿,似乎两个人只是恰巧在路口碰面,随便聊聊天而已。
在胡同的深处,李信正蹲在地上聚精会神的看着什么,同时他的身后还围着三个人。
其中两个是李信带过来的人,还有一个是刚刚跑腿报信的人,三人也在好奇的探头探脑。
所有人观察的目标都一样,正是李信眼前的哪一片血迹。
说是一片血迹,其实血量很少,大概比一根小指还要细一半,长度也就差不多三、四寸左右。
只是看了几眼,李信身后的三人就已经没有了耐心,他们都是草草扫视几遍,就失去了兴趣。
跟李信一同过来的那两人,其中一个比较闷,很少说话但却一直很殷勤为李信引路。
而另一人则完全相反话比较多,经常找机会搭话,对李信的态度也明显的讨好。在李信遇到问题时,还会看着脸色主动解释。
见李信看得投入,不理他们,三人小心翼翼的后退了几步。
这时只听话多的那人转过头,小声的对报信的人埋怨道:
“大柱子,这就是你说的大发现?
就这么点血,你知道那是什么血就乱报官?是不是人血都说不准呢。”
被质问的大柱子,反倒是斜眼看着对方一脸的鄙夷,撇着嘴反驳道:
“三黑子你少给我废话,谁说保不准了?要我说,这一定就是人血。”
三黑子:“胡说,万一是鸡血不行么?鸭血也有可能啊。”
大柱子马上就表示反对:
“你他妈才胡说,这胡同我熟的很,这破地方都没有人愿意来。
前后几户穷的都光腚了,有谁家吃的起肉。”
见大柱子居然跟自己对着干,三黑子瞪着眼气的不打一处来,也不甘示弱指着墙上的血迹说道:
“你看那血迹,位置那么低。
要我说八成是跑过来一条野狗,正好后背痒痒了,然后就碰巧蹭在了墙上。”
大柱子:“放屁,一看那血的模样,细细的一条就不是蹭的,肯定是人血。要我说,没准儿是有个人路过这条胡同,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开始急性流鼻血,然后就流到了墙上。
三黑子再次反驳道:
“你他妈才放屁,你没看见那血迹都是歪的么?一看就是甩上去的啊,怎么可能是流下去的?
要我说,肯定是有人买了个猪头,结果没包严实,走到半路上流了一手、一抖楞,哎,就这么溅到墙上了。”
两人越说越急,声音也越说越大,唾沫横飞、大喘气、干瞪眼、急红了脸。就像两个耿直了脖子的斗鸡,脑门都快顶要到一起。
此时不知道大柱子真的不同意对方的说法,还是单纯的看不惯唱反调。
他继续盯着三黑子,恶狠狠的进行嘲讽到,
“你滚蛋吧,猪头流了一手的血,血迹会这么少么?这周围地上还不都是血啊?
要我说,就是流鼻血的那人反应快,鼻子一热、伸手一档、就直接接住,然后才甩到墙上。”
三愣子也不甘示弱,气鼓鼓的嘶哑着嗓子喊道:
“玩蛋去吧孙子,你站这给我甩个手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