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们二人,则是去了县衙的招领处。
东西不是白拿的,吹捧当然也不是白听的。
不然之前的姚班主,说了那么多好听的话,是为什么?
还不是为了等一会进衙门之后,让他们两人能帮衬一把。
李信和李武两人去拿东西,或者先打声招呼,相比起姚班主自己去讨要,能省下很多的麻烦,甚至是相当的钱财。
毕竟那颗珍珠,虽然不能说价值连城,但也不是便宜货。
招领处那群人经过手之后,不留下点油水,可不会轻易还给姚班主的。
就算是一块儿肥肉过下手,那也要留下满手的油。
普通人想要动动嘴皮子就拿回去,门儿都没有。
没一会儿,李信和李武就停在了一间房门之外。
招领处所在的位置倒也不算远,只是有些冷清破旧,平时也没有太多人常驻,只有一个老捕快当差。
李信只知道此地当差的捕快姓王,具体叫什么名字就不清楚了。
好几年前,在李信和李武还小的时候,他们就在张冲的带领下见过对方,是一个干瘦老头儿,第一眼看起来凶巴巴的。
老王,一个老捕快了。
比他们的二叔进县衙都早。
他在这县衙里,虽然职位不高,但如果论时间的话,那也算是元老了,就是费了一条胳膊。
据说,那是很多年前办案的时候受伤所致。
因为救治的不够及时,没有好利索,以至于现在左臂总是放在身前半抬着,好似永远伸不开似的,没办法大幅度活动。
县衙里的人们见到对方后,都叫称呼他“老王”。
好在李信和李武正式当了捕快之后,经过了解发现老王的性格,其实还是比较随和、很好说话的,跟第一印象不太一样。
经常能看到对方,跟衙门的其他人开玩笑。
不像验尸的老宋,整天板着脸,就像人人都欠他一条命似的,看着就那么渗人。
而且老王所在的位置是招领处,这可比验尸房招人稀罕多了。
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是所有东西都会有失主找过来,所以招领处经常就能弄点小油水。
这些年下来,老王的身材也与当初有了明显的不同,肉眼可见的变胖了。
就连当初看着凶巴巴的面相,都变的慈祥了很多。
站在门外,停顿的片刻时间,李信想了很多。
但面前的房门,终究会被李武推开。
房门大开,李信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当中的老王。
此刻的老王正坐在椅子上,悠哉的剥着花生。
还别说,就算只用一只手,几根手指看起来也是那么的灵活,剥花生的速度飞快,一点都不比正常人慢。
听到响动,沉浸在花生中的老王也是猛然抬头,正好看到了门外站着的两人。
说时迟那时快,老王的表现,一点都不像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捕快。
只见他伸出左手抄起面前的盘子,右手瞬间在桌面上一扫而过,整个桌面立刻光洁如新。
所有的东西,都被他左手稳稳的接进了盘子里。
这套动作,全程行云流水、干净利落。
一边藏着手中的盘子,一边慌忙的解释:
“又是你们两个,我这儿真的一点油水都挤不出来了。
还没到日子呢,你们过一阵子再来吧。
快走、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