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有人离世这种事情,县衙是需要派人去了解情况的,甚至是需要对死者进行一定程度的查验。
尤其是官府强势、整体秩序稳定,掌控力又较强的地区。
比如刚刚那种,离着县城特别近的村子,更是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派人过去。
当然,如果情况反过来,远离官府势力范围,战乱或灾祸造成了社会动荡不安等等特殊时期,到那时基本都是各地自治,自然也就顾忌不到这种事了。
之前两人选择直接离开,除了时间不足,需要尽快回城的原因,也有着他们自己的考虑。
一是村子距离城门太近,走快点的话,最多一刻钟就能赶到,衙门估计早就已经派人去过了。
另一点就是,两人当时穿的是捕快服,在那里停留太久帮不了忙,反而只会给死者家属添麻烦和更多压力。
在说了,不属于自己的差事,就不要随便伸手,除了没有获得县令批准的调查权利之外,也有可能会招人不痛快。
离开了村子,李武伸长了脖子努力的眺望城门,看到还开着,一下就踏实了不少。
相互招呼了一声,两人不知不觉的就小跑儿了起来。
之前从平安镇到这里,那么长的路,他们都只是走的稍微急了一些,从来没有跑起来过。此时城门已经近在眼前了,两人反而迫不及待的提高了速度,直接小跑儿了起来。
连续慢跑了不到一刻钟,两人就喘着粗气,顺利的进入了城内。
刚进入城内没走上多远,李信就觉的周围的一切,像是瞬间活过来了一样,十分的安稳情绪、让人心安。
而城外荒凉的野地,弯弯曲曲的小路,尤其是在太阳刚刚落山之后那段时间,仅存的微微余光,完全驱不散四面包围过来的黑暗。
让李信不自觉的就会乱想,想着远处的黑暗中,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活了过来。但是这种活着,却只会给他带来加速的心跳和莫名的担忧。
与此时城内的烟火人声相比较,只隔了一道城墙,却像是完全处在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不管是街上匆忙回家的路人,还是路边人家的灯火,看着都是那么的生动活跃。
身处城内,人们的安全感就会稍微补足一些。相对的人们晚上休息的时间,也比城外的村庄、乡镇会稍晚一些。
特殊时期,城里的夜晚也会有宵禁这样的规定。
但现在是正常时期,在亥时之前,一些特定的地点,是允许人们晚上营业摆摊或者出行的。
当然了这些规定只能针对群体,真要有个别的一两个醉汉违反规定,喝酒到半夜子时才回家,那也是常有的事。
晚上乌漆墨黑的,稍稍注意一下,就能躲过那些夜晚巡逻的官差。只要不糊涂的自己走向那些,主要街道或重要建筑就行,不被官差遇见也就没什么事儿。
就算被发现了,如果是在正常时期,一般也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要么罚些钱,要么打几板子或者关上几天,也就是一些象征性的惩罚罢了。
而且官差巡逻大部分都是有固定路线的,主要是守卫一些重要地点和特定范围,保证这些地方夜晚的安全。
毕竟人力是有限的,假如整个水芸县城的每一条街、每一寸土地,都要有人不间断的巡逻,那多少人都不够用,所以当然要用在刀刃上了。
至于一些不太重要,又特别偏僻的地方,一般不会有官差晚上去那里巡逻,最多也就是会有打更的偶有路过。
所以一般晚上就算真出了一些事,通常也都是等第二天有人报官后,才会派人去处理。
除非闹的动静特别大,不然衙门几乎不会,晚上派人出去办差。
今天是庙会结束的日子,李信和李武两人回到县城后,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回家。
他们现在有个任务,就是去一趟县衙,找张冲汇报一下,这几日平安镇的巡逻情况。
这也是几天下来,庙会里遇到的都是一些,往日里常见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所以前几天晚上,他们也就没去向张冲汇报。
这才一直拖到了今天庙会结束。
这也是时代环境的特点,虽说很多事情上都是有程序规定,但说到底还是人治,很多事都是有非常大的缓冲空间和回转余地。
李信和李武两人,此时就在向着县衙的方向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