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走到乱鸦坡下,寻了一处酒馆稍事休息。
酒馆又破又烂,苍蝇四处飞舞,却见店家穿了身上等的雪亮绸衣,绸衣肥大了些,不甚合体,抓着脏兮兮的乌黑抹布,每擦一下桌子,都要小心翼翼地把衣袖撩开。
李夜墨暗自好笑,穿着太好的衣服,就好像套了个幸福的枷锁,看似幸福,其实却不自在。
李夜墨指着店家,突然大叫一声:“瞧这身漂亮的衣服,像不像天上的神仙?”
店家嘿嘿傻笑,拍了拍不存在的尘土,殷勤的为三人加水。
李夜墨冲钟晓挤着眼睛,怪道:“可惜咱们却吃不起仙府的珍馐美味。”
钟晓也吃吃地笑,“上次见穿得如此富贵的掌柜,还是在蓉城第一家的百翠楼里,那天的酒菜,龙肝凤胆也有的。”
店家脸一红,揪着衣角小声道:“各位客官可别取笑小人了,小店那能和百翠楼比,小人那能和百翠楼的大掌柜比——这衣服是一位客人抵酒钱的,让小人沾了光。”
钟晓看他傻乎乎的可爱,捂嘴笑道:“这件绸衣穿着可富贵,你是沾了光了,一百坛酒也不亏!”
店家陪笑着连连点头,杨虎灾拍拍他的肩膀,道:“这两只小猴子胡言乱语,并无恶意,掌柜的切莫要放在心上。”
店家傻笑着摆摆手,为三人准备吃食。
他们在这边说笑,店里另外两桌客人同时看了过来。
第一桌是个麻子脸,眼底一道长疤从左脸穿过鼻梁,划到右脸的耳根,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麻子脸头也不抬,专心致志的就着花生下酒,听到又有三人进来,从筷笼里取出三支筷子,一支支排在桌子上,和先前摆放的加在一起。不多不少,拢共九支。
第二桌是两个眉目同样俊俏的少年,带着三个仆役喝酒,也不作声,只在李夜墨三人坐定后向这边打量了一番。
两位少年看李夜墨与杨虎灾时具不在意,看钟晓时却同时愣住,转眼又将脸上的喜色压了下去。
不多会儿,店家端着两碟小菜上来,趁上菜之际,杨虎灾开口道:“店家咱想讨教你,你开店在乱鸦坡脚下,可曾了解过山上有伙贼人?”
店家笑道:“客官,你这可问对人了,乱鸦坡的事没有比小人更了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