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此惯例也(2 / 2)

虽然有水运之利,但受运力所限,于琦也只能一样一样的来,若是有顺路的,就尽量把顺路的事情合并到一块儿处理了。

譬如说把战报送往南昌这个事,这一路顺便要做的事情还有:把河口处的俘虏运往南昌,交给石韬安排,同时询问一下徐庶那边的战况,再让孟建以郡府的名义写几张海捕文书,发往泽西诸县,悬赏捉拿笮融,生死不论。

一桩桩一件件,于琦都安排的清清楚楚,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该做的之后,便开始处理身边的事情。

挑了块远离河边的土地,于琦叫来几十个俘虏,让他们排着挖坑,同时对俘虏中的一些头目进行审讯——之前的一些猜测,是时候找出答案来了。

经过一番讯问,于琦从几个贼军头目那里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果然是海昏县的宗族豪强跟笮融达成了交易。

当时外有许干率领数以百计的战船封锁河口,内有笮融率领四千贼军兵围县城,海昏县的宗族豪强可能也知道笮融跟于琦的仇恨,便计划祸水东引。由他们给笮融提供车马船只、粮草财货,笮融放弃围城,直接去攻打新寓县。

于琦听了之后真是怒极反笑——这是何等睿智的操作?!

海昏县的宗族豪强是怎么想的?

是看不起自己这个郡守吗?还是以为自己这个郡守只是空有其名?是以为自己奈何不了许干笮融,还是以为自己奈何不了他们啊?

也不怨于琦不能理解,只是他的思维还没有彻底转变过来。

现在可不是明清两朝权威聚于官府的时代,地主豪强在经历了东汉百余年的孕育发展,在地方上实际已经形成了与官府共治的局面,尤其是汉末以来,官府权威日衰,此消彼长之下,地方宗族豪强的势力越发膨胀,这种现象尤以北方边郡跟江南地区为甚。

其实就算是明清两朝,南方地区的豪族、土司,也是实质上独立于官府之外的,或者说是实质上的地方“官府”。百姓杀官造反杀的都是朝廷委派的官,谁听说过百姓杀豪强土司的?

海昏县的情况就是这个时代边郡豪强的典型思维:我就做了,你能拿我怎么滴?

之前于琦威逼海昏县,那是因为于琦是新寓长,实际上却是于氏宗族的族长,两族相争,于氏实力强一些,又占着理,退让一些乃是识时务,无可厚非,真打起来的话,官府不会管,也无力管。

现在于琦已经不是新寓长了,而是豫章太守,他要是敢跟之前那样威逼海昏县,那性质就不一样了。以后豫章郡内诸县哪个不防着于琦三分?于琦的政令除了南昌跟新寓两县,在其他县休想得到执行!甚至因为地形的关系,诸县封境自保、割据一方也不是不可能!

于琦自己本身也是地方豪强出身,其人又是个聪明的,这其中的厉害关系他不可能不明白,这也是海昏县宗族豪强有恃无恐的原因所在。

此乃惯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