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5章 喀山之战(2 / 2)

明末黑太子 牛笔老道 4905 字 2021-11-16

但舍因根本不打算那么做,因为无法判断敌军渡河的具体时间。

如果渡河时间刚好是冬季,河面封冻,面对绵长的沿河方向,届时还怎么阻击对方?

更重要的是,喀山以南的重镇辛比尔斯克已经被哥萨克与清军联手攻占了。

该地距离喀山还不到二百英里,不进驻喀山的话,大军很可能在野外腹背受敌。

至于率部南征平叛的普罗佐罗夫斯基那家伙,舍因根本就不指望……

放弃喀山城的话,而己方在附近已经没有大型据点可供驻守了。

这便意味着要去两百英里之外的下诺夫哥罗德,等于将喀山以及周边一带全部送给敌人了。

现在的形势已经不能再诱敌深入了,喀山背后便是下诺夫哥罗德。

过了下诺夫哥罗德是弗拉基米尔,再往西不到一百英里,便是莫斯科了!

眼下,喀山已经成为了抵御黄皮猴子入侵的第一道防线了。

尽管后面还有两道,但也绝对不能轻易放弃第一道。

如果可以在喀山一带重创敌军,使其向西败退,那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舍因看过奥布霍夫、哈巴罗夫、托尔布津等人提交的求援信件,里面也涉及到了战斗经过。

但总的来说,并无太大参考价值,因为敌我兵力过于悬殊,己方一直在以寡敌众,并不能体现出双方的真实战斗力。

这次手握五万大军,舍因要在喀山给来犯的黄皮猴子予以迎头痛击。

如果对方能轻敌大意,那自己获胜的可能就更大了……

万礼让一只哥萨克俘虏送去了约战信,若是对方主将愿意,可在明天摆开阵势厮杀一番。

否则,那就等着被炮火围攻吧!

反正当面对打又不敢,就只能龟缩在里面挨打了!

对于这个要求,舍因经过简单考虑便同意了。

自己打不过,身后还有一座城可守。

对方失利的话,那刚好可以将其赶尽杀绝!

麾下的哥萨克足有五千,在追击敌军残兵时可是一股相当强劲的力量。

包括哥萨克在内,舍因手里的骑兵有一万,可以在左右两翼形成两个拳头。

中路则可以摆放四万大军,以及上百门火炮,看对方如何能够取胜。

翌日,骑在马上的万礼就淡定自若地看着从城里开出的大量罗刹兵。

在对方列阵完毕之前,并未下达进攻的命令。

两军距离大约三里地列阵,彼此都没有轻易向对面推进。

“司令,这次咱先发制人?”

“非也!此前都把罗刹兵给打怕了,好不容易碰到如此多不怕死的傻大胆,可是不能再将其吓跑了,不然多难抓啊!”

“司令英明!”

“传我将令,全军防御,准备抵御敌军骑兵突击!”

此战万礼的策略就是防守反击,你能主动向我进攻,那就最好不过了。

反之,我就慢慢往前推,一直把火炮推到能够攻城的位置。

你要是不过来,万礼也有办法勾引对方。

很简单,那就是……

跍嚓!

打一波“飞毛腿”战术导弹!

你要是能忍住,算你有本事!

导弹部队最喜欢敌人的步兵方阵,那是最好的靶子了。

得到发射命令之后,大家都是欢天喜地,因为好久没遇到这么多猎物了。

在辽东,连穷凶极恶的狗鞑子,都硬生生被导弹给打怕了,因为一死就死一大片。

貌似罗刹兵不怕死,那就正好用其祭天了!

点火之后,大量飞毛腿迅疾腾空而起,飞向远方的目标。

与此同时,俄军贵族将领们都坐在马上,非常好奇地用单筒望远镜目睹这一奇观!

但随着从对方阵中发射的不明物体越飞越近,大家便有些慌了。

那肯定是一种不知名的武器,说不定还具有不小的杀伤力。

舍因对此也表示怀疑,但仍旧不敢肯定,还要打算观察一下。

“轰……”

等到第一枚飞毛腿落下,紧跟着就是一连串的爆炸声和此起彼伏的巨大火球。

步兵方阵被炸得鬼哭狼嚎,士兵的残肢断臂也飞到了半空,甚至落到了贵族将领的怀里。

这下大家总算是明白了这种武器的厉害,立刻惊慌失措起来,但为时已晚。

万礼将快要受潮的五百枚导弹全都打了出去,根据目测,命中率至少可以达到三四成左右。

攻击的目标就是覆盖地表面积很大的步兵方阵,就这个目标好打,打残之后也好抓。

那些骑兵虽然更有价值,但跑得飞快。

俗话说,十鸟在树不如一鸟在手。

万礼就是打算先把对方的步兵给打残,使其丧失与自己打野战的实力。

光有骑兵的话,自己有不少坦克,还有三万多骑兵,并不害怕对方的突击。

“该死,命令骑兵从两翼对敌军发动突击!”

没想到黄皮猴子居然还有如此厉害的武器,吃了大亏的舍因立刻命令骑兵部队发动进攻。

再拖延下去,对方或许还会故计重拾,自己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吃同样的亏,那就是十足的蠢货了。

一万俄军骑兵开始潮水般的涌向明军,但这刚好在万礼的预料之中,而且早已命令全军进行防御。

顿时,明军装备的各种轻重火炮包括坦克炮,开始对敌军骑兵集群喷射起来,数百条弹道依稀可见,场面蔚为壮观。

此时飞艇刚好升空,能够俯瞰整个战场情况,并向万礼持续提供战场动态了。

俄军骑兵看到对方居然拥有能够飞天的东西,心里不禁害怕起来。

不过万礼并非让这些飞艇携带航弹,因为风向不对……

飞艇暂时只能起到侦察与恫吓的作用,貌似也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