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墨治法》(二)(2 / 2)

也幸亏东梁紧挨着大河,有大河作为山洪的泄洪河流,因此以往的山洪往往都是呼啸而过,流入大河,倒也不至于倒积于少梁国内,但即便如此,旧梁、东梁、繁庞一带的农田还是会受到巨大的损失,仅有地势较高的芝阳能够幸免。

因此少梁想要建设,必须先解决水利方面的困扰,否则每年都有山洪爆发,怎么可能发展地起来?

至于如何兴修水利,李郃也作了较为详细的解释,一方面在上游的黄土高塬建造水坝、开挖蓄洪池,一方面拓宽下游河道、修葺河堤。

问题是,少梁是一个少山石的国家,别看少梁好像到处都是山,但其实大多都是由黄土堆积而成的土丘,真正的岩石山十分罕见,而兴修水利必然需要用到大量的石料,这一点如何解决呢?

李郃早想到了:烧砖,取代石料。

虽然并未在这部《墨治法》中具体提及,但其实李郃早已与墨践商量好了,等到年后开春,他们便前往少梁四周的丘山寻找可用于烧制砖石的材料,顺便李郃还打算去找一找矿石,比如铁矿、煤矿、石灰岩等等。

毕竟少梁西侧大一片人迹罕至的高塬,不可能找不到一两处矿石。

顺便一提,针对这类矿藏,李郃颇有先见之明地补了一条法令,即少梁境内的矿藏,全部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派人开矿发展,私人不得侵占。

这条法令让东梁君很是惊讶,毕竟天下各国其实都有不少权贵占着矿山不肯交给国家,甚至为了山矿的利益与官廷发生冲突,在这方面他少梁倒是很幸运,因为贫穷偏僻,也没人费力去找什么山矿。

就连此前的翟膺以及东梁君本人也没有,他们以往有什么需要就直接管魏王要了,鉴于少梁特殊的地理位置,魏王基本上都会给予。

一想到这里,东梁君就不禁又叹了口气,一方面感慨他少梁有一日竟与魏国反目,另一方面,也是感慨他少梁得从此依靠自己。

而相较兴修水利,东梁君对于修建道路一事其实是存疑的。

毕竟在战争频发的年代,修建道路是一把双刃剑,万一有他国派军队来攻,这条路指不定就给对方用了。

但李郃却指出,修路是发展少梁所必须的,东梁君也不知他这个观点从何而来。

继兴修水利与修建道路之后,李郃还提出了数条政见,其中就有东梁君比较熟悉的‘尽地力’、‘平籴法’,这两项法令皆出自魏相李悝,也是当世各国都普遍采用的政令,没什么问题,有意思的在于李郃所提出的‘功爵制’……

好家伙,抄完魏国抄秦国,东梁君哭笑不得。

然而待他仔细观阅李郃所主张的‘功爵制’后他才发现,这两种‘功爵制’有着微妙的不同。

卫鞅在秦国颁布的‘功爵制’,主要面向军功,且赐爵的同时赐予相应的田地、房屋、甚至仆婢,但李郃主张的‘功爵制’,则面向少梁国内所有人,包括但不限军官、田官、甚至是工匠,且赐爵时不包含田地与仆婢,而是用‘粮俸’代替直接赐予田地——即按照平均亩收,直接发放粮俸。

不包含仆婢东梁君可以理解,毕竟墨家学说讲究‘兼爱’嘛,既然主张人人平等那又怎么能去奴役他人呢?但不赐予田地却直接以粮俸取代,这就让东梁君有点费解,哪怕李郃已经给出了解释:以便高效垦种。

除了似这般零零散散的法令,甚至李郃还就墨家主张的‘闻之见之’、‘取实于名’,主张以墨家提出‘三表法’作为少梁废立政令的参考标准。

所谓的三表法,即墨家用于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三个标准:一,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以历史经验为依据;二,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以百姓意见为依据;三,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以实践为依据。

即便东梁君心中对李郃主张墨学治国一事仍抱有怀疑,却也不得不承认,这部由李郃与墨践等人草草编撰的墨治法,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作为治理少梁的基本法令毫无问题。

转眼便到了新年,东梁君正式通告全国,宣布以墨家学说为依据实行变法,并取年号‘尚同’,意在表明支持变法的坚定立场。

嬴虔很是意外少梁居然真的这么干了,遂找到李郃想要讨一部《墨治法》。

李郃给了他一份删减版的,主要就是作为基调法的前篇,加入一些‘尽地力’、‘平籴法’、‘功爵制’的法令,其他诸如‘军屯’、‘举国制’等,一概没有涉及,甚至连诠注、解释都通通删去了。

会引人注目的东西都删去了,嬴虔自然看不出来什么,甚至还因为《墨治法》中也出现了他秦国的‘功爵制’而感到好笑与得意。

几日后,嬴虔将这份删减版的《墨治法》以及少梁准备变法改革的消息派人送到了栎阳。

得知少梁准备变法,秦王倒不意外,但听说少梁准备拿墨家学说来改革,他就忍不住笑了,随后在看到那份删减版的《墨治法》后,秦王就笑地更大声了。

毕竟在他看来,抛开少梁匪夷所思地拿墨家学说作为治国法令不谈,这个小国终归还是要效仿他秦国施行改革。

但卫鞅却没有笑,他向秦王讨要了这部残缺的《墨治法》,回到家中后仔细观阅,细细揣摩着前篇每一道法令的用意,甚至还对比其中两部功爵制的区别。

虽然这部残缺的《墨治法》并未能让卫鞅看出什么威胁,但他隐隐感觉地出来,编纂这部法的人志向极大。

“……应该不会有什么威胁吧?”

在看完通篇后,卫鞅喃喃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