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靖康耻(2 / 2)

搅和大宋朝 吴老狼 5374 字 2023-11-04

一场意外险些破坏了宋廷的求和大计,外城被攻破的第二天黎明,数以万计的汴梁百姓不仅再次聚集到了宫城门外,还用大斧劈开了宫城的主门宣德门,要求宋廷发给他们衣甲武器,让他们参与守卫内城的战事(史实)。同时在宫城内,禁军都虞候蒋宣也跪求宋钦宗弃城突围,还主动请求率军保卫宋钦宗出城逃亡。

很可惜,蒋宣的奏请非但没能获得宋钦宗的批准,他本人还被宋钦宗亲自下诏抓捕下狱(历史上是直接杀害),同时宋钦宗还登上城楼抚慰百姓,嚎啕大哭着恳求百姓解散,同时哄骗百姓说他会郑重考虑百姓的请求,只是需要时间斟酌才能做出决定。

好不容易哄骗走了热血沸腾的百姓,宋钦宗当然是赶紧安排张邦昌出城求和,结果让张邦昌松了口气的是,菩萨心肠的完颜宗望不仅没有对他喊打喊杀,相反还摆设酒宴盛情款待于他,同时完颜宗望还一再承诺绝对没有任何伤害宋钦宗和汴梁军民百姓的打算,仅仅只是需要宋廷兑现割地赔款的承诺,再有就是再度要求宋钦宗出城,亲自与完颜宗望当面展开谈判。

觉得完颜宗望的和蔼态度不似作伪,回城之后,张邦昌当然是赶紧向宋钦宗如实禀报,可惜宋钦宗怕极了与金兵见面,听了之后依然还是叫苦连天,犯愁道:“金国的二王子怎么坚持要朕出城?难道让你们代表朕去见他就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朕亲自去?”

“陛下恕罪,臣下认为金兵是被康王殿下给骗怕了。”唐恪振振有辞的说道:“上一次金兵攻打汴梁,康王殿下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在金兵面前一再失言无信,害得金兵吃尽苦头,让金国的二王子成了惊弓之鸟,所以现在他才不敢轻信我们的承诺。”

“目光短浅啊!”

宋钦宗哀叹,发自内心的憎恨赵九妹的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将来。陈过庭则催促道:“陛下,是时候下定决心了,汴梁外城已破,夷仓、永丰仓和延丰仓的粮食皆已无法运入内城供给军民百姓,金兵不用攻城,光凭断粮就能让汴梁内城不战自破,陛下如果不尽快下定决心的话,臣下担心时间拖延得越久,我们就越被动,金兵的条件也越苛刻。”

宋钦宗不吭声了,还是在过了许久后,宋钦宗才战战兢兢的说道:“那,朕就去一趟金营吧。”

就这样,尽管汴梁民间的抗金情绪无比高昂,然而软弱到了极点的宋钦宗却还是选择了屈辱求和,还不得不按照金兵的要求,在第二天率领唐恪、何粟与孙傅等臣子出城,胆战心惊的赶来金兵营地与完颜宗望当面谈判。结果这个消息禀报到了完颜兄弟面前后,完颜兄弟当然是放声狂笑,得意开心到了手舞足蹈的地步。

再接着,和历史上一样,宋钦宗君臣刚进金兵营地,当然马上就被金兵扣押,然后完颜兄弟又派人入城与留守内城的张邦昌等人联络,要求宋廷先付清了余下的赔款,送来了答应的一千五百名女子,还有兑现了割让河东与河北土地城池的承诺,然后才能释放宋钦宗回城。除此之外,完颜兄弟当然又少不得逼迫宋钦宗亲笔下诏,要求宋廷百官无条件满足金兵的一切要求。

汴梁城的劫难也再度到来,为了满足金兵近似无底洞一般的胃口,以张邦昌、陈过庭和王时雍为首的投降派官员,只能是再度组织人手搜刮金银财物,派遣官吏差役直接闯入民家搜刮,还令百姓五户为保,互相监督,不得有丝毫的隐匿,同时就连福田院的贫民、僧道和娼优也被列入了搜刮之列,可怜的穷苦百姓怨声载道,被逼而死者随处可见。

大名鼎鼎的金人外公王时雍负责掠夺女子供金兵玩乐,汴梁城中的女子只要稍有姿色者,无一不是王时雍手下差役抓捕的对象,期间不堪受辱的少女自杀者不计其数,而随着金兵同意用女子充抵金银后,不要说是民家少女了,就是皇城的宫女,宋钦宗和宋徽宗的嫔妃,都被王时雍成车成车的送往金兵营中供金兵欺凌。

不是没有反抗,在这个期间,不断出现汴梁百姓暗杀落单金兵的情况,还有许多百姓私自制造武器准备与金兵拼命,然而赵宋朝廷不仅不支持百姓的抗金行动,相反还拼命没收官私武器送往金营,以此表示宋廷没有反抗的意图。(史实)

很可惜,赵宋朝廷都已经卖国求荣到了这个地步了,金兵却依然还是不肯满足,又逼着赵宋朝廷交出被软禁的宋徽宗和所有赵宋皇室成员,结果大汉奸范琼为了讨好金人,竟然率领军队闯入皇宫,强行劫持宋徽宗夫妻和帝姬嫔妃,还有宋钦宗的皇后和太子出城,献给金兵以此证明自己对金兵的耿耿忠心,宋廷百官之中,则仅仅只有一个吴革出面反对阻拦,还被范琼拿刀逼走。(也是史实)

这还不算,鉴于金兵坚持要把汴梁城里赵宋皇族一网打尽,开封府尹徐秉哲又命令百姓以五户为保,互相监督,不得隐匿皇室成员,先后把三千多包括郡主、附马和郡马在内的皇室成员抓捕归案,一股脑的押往城外献与金兵,马良的未来岳父燕王赵俣也同样没能逃脱魔爪。(很悲哀,还是史实)

事前被马良转移到应天府的未婚帝姬,还有一直躲在大名府的赵九妹,也没被金兵忘记,在完颜兄弟的逼迫下,宋钦宗又被迫下了两道诏书,第一道是去令应天府,命令应天府官员把帝姬全部送回汴梁;第二道命令则是直接给赵九妹,命令赵九妹立即解散军队,返回汴梁拜见自己,否则就以抗旨谋反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