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警察与赞美诗(2 / 2)

莫奈点点头答道:“没错,那是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美景!”

“你!你!”艾米莎等着莫奈“你”了半天,然后泄气道:“当时就你一个人么?”

莫奈摇摇头答道:“不、还有我哥哥,不过他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了!”

“对啊,这都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哎、时间过得真快啊!”艾米莎感慨道。

“额、我能问一个问题么?”莫奈试探着问道。

“问吧!”说着,艾米莎随手拿起一根烟点了起来。

“当时你和你姐姐为什么要杀你姐夫呢?”莫奈好奇的问道。

艾米莎吐了口烟圈,然后恨恨的答道:“因为那个畜生不是人,不但对我姐姐不好,还想要强暴我,结果被我姐姐一气之下将他给杀了!”

“这么说你姐姐很厉害啊!”莫奈感慨道。

艾米莎摇摇头答道:“只是那个畜生没有防备罢了!”

“那之后你们是怎么处理尸体的,居然二十年了都没让警方找到?”莫奈又问道。

这次艾米莎就没回答了:“这个你就别管了,因为我这次也是用的同一种方法。”

莫奈知道她说的是她这次的丈夫,因为她姐夫的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但她丈夫的案子可还没过,于是换了个话题问道:“随后你和你姐姐就来到了纽约?”

“那当然不可能,毕竟当时我们都是主要嫌疑人,怎么可能让我们立刻就离开,我们是1913年才过来的,不过也好,如果在1912年的话没准就会跟你一起坐泰坦尼克号了!”艾米莎解释道。

随后又对莫奈说道:“其实我真的很佩服你,你在纽约的经历简直比小说还要精彩!”

“我相信你的经历也一定很精彩!”莫奈附和道。

没想到艾米莎却幽幽的说道:“我可算不上精彩,只能说是曲折,如果写成小说的话,也是一个悲剧!”

“悲剧还是喜剧是要看结局的,比如《基督山伯爵》如果只看前一半的话那绝对是悲剧,但事实上看到最后就会觉得很痛快!”莫奈劝道。

“到底是作家,什么都喜欢拿小说来做比喻。那你觉得你的人生像哪本小说呢?”艾米莎轻笑一声问道。

“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想了一会儿之后,莫奈开口说道:“勉强来说的话,《警察与赞美诗》吧!”(欧亨利的代表作,不知道现在的课文里有没有了。)

艾米莎回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篇小说的内容:“《警察与赞美诗》?可这跟你的经历也不像啊?”

“所以我说勉强嘛,但内核还是差不多的,想要的得不到,可当你不想要的时候没准就突然之间毫无征兆的就给你了!”莫奈解释道。

“你指的是去监狱?难道你想去监狱?”艾米莎不解的问道。

“我当然不会想去监狱,监狱在这里只是代表一个我非常想要去的地方”

PS:大仲马先生绝对堪称是爽文鼻祖,《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几乎涵盖了现在小白文的所有套路,而他的一生则可以说是后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