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我是天才”(2 / 2)

然而文化这种东西,只有扎根群众才有生命力!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开车回到了《彗星》,刚进办公室不久,就见比斯利敲门进来很是为难的说道:“老板,我遇到一件很麻烦的事儿,想请您帮我出个主意!”

“说吧、什么事儿!”莫奈一边喝着咖啡一边随口问道。

“额、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他儿子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也喜欢写小说,本来这也没什么,正常爱好嘛!但现在这孩子说什么都不上学了,以后就打算靠写小说来维持生活,我们一劝他、他就拿出杰克伦敦、狄更斯甚至是老板您作为例证反驳我们,说你们都能考写小说赚到很多钱,起码比他父亲赚的更多,他自认为自己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只要经过几年的磨练就一定能够成功!无论我们怎么劝他都不听!”比斯利一脸苦恼的说道。

其实这种情况莫奈在穿越之前遇到过不少,毕竟他也是半个网文写手,很多读者自以为看过几本书就可以起义自己来写了,但事实证明成功的非常少,因为看和写完全是两码事,君不见好多大神的新书都扑了呢。

其实这种事也不光小说界有,其他行业比如相声圈也是,老郭就说过经常有人领着孩子来,说这孩子不爱学习但嘴特贫,也喜欢听相声,是个学相声的好材料!可问题哪是那么回事啊,这些行当都是看着简单,里面的水深着呢,但现实中别说孩子了,就连很多大人都没搞明白......

感慨完之后,莫奈向比斯利问道:“那你觉得这孩子真的有这方面的天赋么?”

比斯利摇摇头答道:“反正我是没看出来!”

“即便有天赋,年少成名或者一书成名的也是少之又少,而且我向来都觉得,写作就应该是兼职,因为只有在兼职的情况下你才能不受市场和金钱的压力与诱惑,去写出自己心目中的好故事,否则就很容易为了赚钱而跟随市场上的热点,现在流行写硬汉侦探、那我就写硬汉;现在流行本格推理、那我就写本格。时间长了,就会把自己的爱好给彻底毁掉!”莫奈耐心的说道。

“老板,我也是这么跟那孩子说的,可他就是不听啊,这怎么办?”比斯利苦着脸问道。

莫奈想了一下,然后说道:“那这样吧,你让他请一周的假,来跟你审稿,让他亲眼看看有多少比他写得好得多的稿子,都照样被咱们如同扔垃圾的似的随手扔掉,到时候他就应该能想明白一些事了。”

比斯利竖起大拇指赞道:“老板还是您这招高明,我这就去通知我朋友!”

虽然比斯利这是在夸自己,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他走后,莫奈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这家伙好像早就想到了这招,只是他不能做主,毕竟随便带人进行审稿是绝对不符合杂志社制度的,一旦被自己发现那他就麻烦了,所以这家伙刚才是不是在套路自己?

PS:昨天看了一下《我在茶楼酒肆说书的那些年》,说实话开头他在酒楼里说席方平那段我还挺喜欢的,结果可能是因为毕竟题材属于仙侠的原因,里面说书的情节太少,其他情节虽说也非常精彩但可惜不是我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