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林子初,你这邪淫小人!(2 / 2)

林朝笑道:“不就是一件银发饰吗,有何稀奇。”

银首饰在普通百姓家里确实稀罕,但对于颍川荀氏来说,应该算不上珍贵。

荀谌却极为慎重地摇了摇头道:“银首饰固然不算稀奇,但此物乃是当年某大母仙逝之前,传给从妹女荀的念想之物,意义非同小可,不是寻常物件可以比拟的。”

这个时代,大父大母就是对爷爷奶奶的尊称。

而从妹,就是堂妹的意思。

一听说是荀谌的祖母临死前传给荀采的,林朝马上就感受到了这支银簪的分量,手上都感觉沉甸甸的。

“此物太过贵重,某不敢受,还请友若带回去还给令妹。”

林朝说着,将手中银簪双手奉上。

荀谌却没有接,而是开口说道:“子初,此物乃是女荀最钟爱之物,她如今赠与你,便等于把自己也托付给了你,某又如何收回?”

“这……”

“怎么,子初你以为,方才女荀那番话是在与你说笑?”

说到这里,荀谌的面色又变得不好看了。

“额,不敢不敢。”

林朝连忙摆手道。

“唉,某这从妹聪慧博学,又善音律技艺,若非女儿身,必能成就一番功业。”荀谌叹息道,“但就是性情太过刚烈,为人太过守理。”

林朝听到这里,看了一眼手中的银簪,又想起荀采宁死也不愿受辱,不由得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子初,你方才说过,昨夜你二人曾坦诚相对。虽然是形势所迫,但终究对她名节有损……”

“友若你可莫有乱说,某与令妹何曾坦诚相对了!某明明用衣物隔开,令妹换衣服的时候,某也是背着身子,可什么都没看到啊!”

荀谌还没说完的时候,林朝急忙打断道,生怕这盆脏水泼在自己头上。

“就算如你所说,半夜三更,孤男寡女,旁人会作何感想?子初难道不知人言可畏?”

荀谌冷声道。

好吧,林朝不得不承认荀谌是对的。

这种事情本就是越描越黑,根本无法解释的。

荀谌叹道:“以女荀的性格,没有当场拒绝,就代表从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将自己终生托付于你了。”

怪不得过了昨夜之后,荀采那丫头对自己言听计从,无论自己做什么决定,她从来也不反驳。

又联想到荀采离开之前对自己说的那番话,其中对林朝的称呼,以及自称,这下算是彻底明白了。

林朝有些迟疑地向荀谌问道:“友若,若是如此,某年底真的要去你荀氏提亲?”

“怎么,莫非我荀氏嫡女配不上你林子初!”

荀谌面色又不好看了,冷哼一声道。

“不是不是,某绝没有这个意思……”

林朝连忙摆手解释道。

都说小舅子和姐夫是仇人,林朝这下算是彻底感受了一番。

无论林朝怎么说,怎么做,在荀谌眼里都是错的。

就因为林朝救了他从妹……

“某不管,年底之前,你林子初必须得托人去颍川向某叔父提亲。”

荀谌看着林朝,认真道:“提亲之人,也必须得是当朝高官或是当世大儒,名望地位不能比某叔父低太多,不然我荀氏颜面何存!”

“女荀性情刚烈,若是过了年底,她定然以为你林子初不愿娶她,万一想不开……某定不与你干休。”

林朝很郁闷,自己明明什么都没做,也没什么非分之想,就只是单纯的救人,怎么就莫名其妙被逼着去当荀家的女婿……

“友若,某能不能不去……”

他话还没说,荀谌就勃然大怒,劈手夺过旁边士兵的武器,指着林朝。

“林子初,你坏吾妹清白,还不愿负责,真乃邪淫小人!某今日便要与你一决生死!”

“友若莫激动,须知气大伤身啊!某去,某一定去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