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平坦的道路上,一行车队颠簸中艰难行驶着。
坐在车中的秦舞阳忍不住抱怨,这个时代的马路也太差了一些吧?
虽然他现在根本不会晕车,可是长时间的颠簸,还是让他内心痛苦。
不过他也很知足了,至少遇上了车队,而且对方还很热情,主动邀请他们同行。
据车队的人说,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沿海重镇凌烟城。
这真是谢天谢地,他们靠双腿走了小半天的时间,也没看见人烟,甚至一度怀疑自己走错了方向。
直到遇到这车队,他们才终于有了方向。
车队自称是行商的,要去凌烟城做笔买卖。
商行领队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独着一只眼睛。
车队其他伙计,都称呼他为老贾。
虽然面向有些凶,但是人却很和善,也正是他发现路边行走的四人,热情邀请他们一起同行。
一路交谈才知道,这里是名为盛国的沿海边境,地广人稀的,周边最大的就是凌烟城,离着这里还给百里开外。
就算是骑乘马车,也要一天多的时间才能到。
天色将暗,老贾喊停了车队,寻了合适的地方准备露宿。
看着他们熟练的从后面马车上取下牛皮帐篷,很快四五个营帐就扎好,位置是按环形排列,中央堆了石块,生了火。
如此安排,一来晚上的夜风不会将火吹的燃烧过快,二来帐篷挡住了火光,在夜晚不会太显眼。
伙计们生锅做饭,煮沸了水将干硬的馒头泡在水中,略微放上些盐巴,一碗汤泡饭就得了。
“各位不好意思,走行商的,出门在外吃的随意,你们讲究一下。”
老贾乐呵呵的招呼他们吃饭,在他眼里不论是那个一身似雪的俏公子,还是那一身黑裙的美娘子,都透着一股贵气,显然是大城世家出来的人物。
至于那样貌普通的小丫鬟,多看几眼都觉得比寻常人家的俏女子多了几分魅力。
老贾心里暗道,不愧是大户人家,连使唤丫头都有这番气度。
一行四人,只有那一个劲和自己打听事儿的小伙儿,有些不伦不类。
并不是他模样不俊俏,正相反,虽然皮肤并不白,有着类似农家人的小麦肤色,但是细看五官却也端正的很。
但是那一身衣着打扮是什么鬼?虎皮裙,熊皮的马甲,这是哪座山里的野户么?
而且看他吃东西那样子,只是白水泡馒头,竟然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模样,真的是没见过世面的山野小子。
“白公子,一路赶的急,都没好好聊聊,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的?”
老贾一边喝着热汤一边说道“还好遇见了我们。”
不等白泽说话,秦舞阳便抢着说道“嗨,他们去山里游玩遭了山匪,还好遇上了我,凭借着对山里熟,我带着他们横穿了出来,在沿海这边出了山,正想怎么让他们去到大城,这不就遇到你们了么?”
白泽连连点头“啊,没错,我等一行人初来这边游玩,不料糟了劫匪,跟随们都死了,还好我和我妹逃了出来,多亏这位秦公子和老贾你了。”
老贾点点头,暗道说辞倒也合得上,随后有轻松的聊了几句,便各自散了回到自己的帐篷中。
四人凑合着挤进一个帐篷,秦舞阳看着他们,问道“如何?查看的怎么样?”
改名夜七的辉月轻声说道“看了,后面几辆马车里,放的都是兵器,全都见过血,有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