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吧,胡扎!”
他把大刀举起,就在这一刹那,莽古斯本能感到了不妙,下意识的将刀横在了胸前。宽大的刀背就像是一面小盾牌,保护住胸膛。
就在一刹那,铅弹击中了刀背,大刀精铁刀瞬间折断,碎成无数的小块,迸溅的铁片射入莽古斯的身躯,一朵朵血花喷出,他的身体就像是喷泉一般,红色的液体瞬间都炸了出来。
莽古斯脸上抽搐两下,破布一般的身躯直挺挺倒了下去。
“台吉!”
“主子!”
身边的奴才吓得魂飞魄散,急忙下马抢救。
可是等到他们下去,为时已晚,莽古斯早就流干了血,脖子上还有一道狰狞的伤口,足有三个指头宽。
“完了,台吉死了,莽古斯台吉死了!”
失去了领头人,鞑子就好像被抽干了三魂七魄,亲信们保着莽古斯的尸体往回跑,其他人一下子没了主意,有的跟着逃跑,有的继续冲锋,有的向前,有的往后,鞑子自己就乱套了。
“前进!”
岳子轩的命令下达,士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逼近十步,第一排的士兵单膝跪地,射出子弹,连看都不看,急忙转到后面,装填弹药。
所有士兵就像是高效的收割机,任何鞑子连三十步之内都没法达到,就被明军一一枪毙。张云和战友们踏着鞑子的尸体,踩着尸山血海,向前面奋勇前进。
每向前走一步,他们的血液就热切一分!
什么狗屁骑射无双,铁骑劲旅,全都是扯淡!
只有我义州兵才是真正的王者,才是战场的主宰!
对于一支军队来说,要的就是霸气,要的就是自信。
明军快速进行着蜕变,缓步向前推进,他们没有骑兵的迅捷狂猛,可是他们竟然比起骑兵还有气势!还要从容,自信。鞑子面对着他们,纷纷后退,连拼命的勇气都没有。
……
看着望风而逃的手下,奥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蒙古的勇士吗?简直就是耻辱!
“我不甘心!”
他提着带血的刀,状如厉鬼,看着周围的部下,厉声说道:“科尔沁的勇士们,跟着本汗一起冲锋,让我们死在疆场吧!”
正在他狂叫之时,突然有一骑跑过来,上面的鞑子浑身是血,到了奥巴的面前,扑通滚落,哭着说道:“不好了,汗王,明军杀上大高岭了!”
嗡!
奥巴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拼命也是有得拼才行,明军拿下了大高岭,等于是插到了他的背后,再打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罢罢罢!
狠狠咬咬牙,奥巴转身就跑。
手下人早就撑不住了,奥巴逃跑,后面的人再也不用撑着了,竟然松了一口气,大家争相亡命逃跑,一路上丢下了无数的尸体,从韩家岭到辽阳南门,都被鲜红染透了。
明军的使命已经变成了捉拿俘虏,砍下人头,记录功劳。
别管是建奴,还是蒙古骑兵,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骑兵的时代结束了!”
张恪微微感叹道,并不是说骑兵就此终结,而是说骑兵要让出王者的地位,火器才是王道。
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张恪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刚刚回到军营,突然有人前来报告。
“国公爷,皇太极派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