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闲极无聊时,就牵出斗犬,任意让其撕咬路人,以此取乐。百姓和官府都敢怒不敢言
天启二年,“闽中十才子“之首曹学佺被起用为广西右参议。他刚正不阿,一身正气。到任前他就对当地的皇亲们的所做所为有耳闻,一看之下果不其然,暗暗决定要好好的杀杀这帮恶棍的威风。
一天,皇亲的奴才又闲得无聊,故技重施放出斗犬,让其任意撕咬路人,一秀才奔跑不及,扑倒在地,斗犬骑在秀才身上任意撕咬,秀才眼看就要命丧狗口,这时路边冲出一杀猪佬,手起刀落剁了狗头,救下了秀才。
皇亲的奴才一看,区区平民竟然把主子心爱的斗犬杀了,那还了得!他们把杀猪佬捆绑起来连同死狗一起送到官府,要官府判他死罪给狗偿命。
曹学佺正好审理此案件,详细看过状纸后,不畏惧皇亲宗室,判其屠夫无罪,更判皇亲要赔偿给秀才医药费。皇亲一看,这样判决自己脸面不保,但在章法上又拗不过曹学佺,心生一计,要求重审。
并暗中重金贿赂并威逼恐吓秀才改口供,说他自己和斗犬相好,是朋友,那天是斗犬和其在玩闹嬉戏,是屠夫恶从胆边生杀了斗犬,要屠夫给斗犬偿命!
再审时,秀才贪图财物又惧怕皇亲势力,就出卖了屠夫,更改了口供。曹学佺,听完秀才改的口供后勃然大怒,拍案而起,骂道:“人证,物证皆在,况且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报,反要置他于死地,与狗相好,认狗为友,伤天害理!天容你,我不容你!“
说完就要衙役杖击秀才,秀才挨不过,终于招了是皇亲如何用重金和威逼要他做假口供。案件真相大白于天下。
曹学佺重判:
屠夫无罪;秀才,与狗相好、认狗做友、恩将仇报,革去功名,给皇亲当狗!
并愤然在案卷上写下:“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由此可见,才识越高,不代表品德越高,甚至一些有才实的人,品德还不如一些普通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