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212小罪不可小惩(1 / 2)

众所周知,一个人,如果犯错,没有对应的惩罚,必定会再次犯同样的错。

一个小孩,如果家人一直护着。那他一定会变成一个巨婴。

一个小孩,如果家人把他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犯了错不舍得批评,

那他有极大的可能变成一个惹人厌的熊孩子。

如果一个人,违背法律,而不惩戒,那么这个人迟早会变成一个祸害!

当背景,金钱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国家毕竟会形成一大群,特权人员。

而特权毕将带来垄断。

历史无数次的证明,既得利者们,宁愿做亡国奴,也不会放弃手中的利益。

利益至上。只能给国家给民族带来毁灭。

一旦遇道灾情,这些垄断者,会往死里的压榨普通人。

譬如后世漂亮国的德克萨斯大停电。

短短数日,电价直接飙升200倍。

富人灯火辉煌,载歌载舞。

穷人在暴风雪中瑟瑟发抖。

再比如以前,只要某地遇到灾情,粮食的价格必定水涨船高。

大有不逼反百姓,不死心的打算。

有人说,王朝的历史就是政府和既得利益者们的垄断和反垄断的争斗过程。

王朝的灭亡,就是因为地主把土地聚拢到了自己的手下,逼得百姓没有活路。

对此朱由检不愿意承认,但是也不能否认。

毕竟无论是强汉,亦或者盛唐,他们的毁灭土地垄断都占据了很重要的原因。

毕竟当一个人,拼劲全力都不能养活自己和家人的时候,他们又怎么会对国家存在感情呢?

甚至他们心里会巴不得这个国家早点完犊子。

朱由检改革的时候,土地越多,交税越多,也是为了避免土地垄断。

权势越高,家产越巨,处罚的越重,也是为了追击一个法律的相对公平。

毕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无论法律多么完善,最终的案件还是由人判决的。

除了年轻气盛的人,缺少社会毒打的人当上了法官,可能会做的同罪同罚之外。

那些被社会毒打过的,肯定会有自己的小九九。

哪怕在怎么公正廉洁,也难免会下意识的袒护有权有势之人。

而且有权有势之人,有的是办法降低自己的处罚。

天下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有的人生下来就衣食无忧,有的人刚会走就得考虑怎么填饱肚子。

有的人家产万贯。有的人拼劲全力,努力一生,才是别人的起点。

世道本就不公,如果律法在不公的话,谁还会对朝廷,对国家有信心。

朱由检在曲阜地区推行法制,就相当于在儒家的大本营安插了一颗旗帜。

律法无情,人有情。

只有真正无情的法律,才是有情的法律。

无情的法律看似无情,但是确能有效的断绝背景,关系,银子对判决的影响。

不然你们以为,那些掌权的人真的是道德模范,人间大爱。

在一个所谓的酌情从轻判决罪人的背后,是无数的背景,关系,银子和法律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