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118军管2(1 / 2)

“传我命令,南直隶百官,勋贵深受黄恩,确不思报效国家,反而鼓动百姓谋逆。特下令罢免南直隶所有文官,废除南直隶勋贵身份。没收全部财产土地。”

“传令下去,升卢象升南直隶布政使司,携带10万精锐南下,彻查官员不法之事”

“哼,一群贱人,不打就不知道,谁才是主子。”

现在显的硬气,是给谁看的?清朝入关的时候还不是装孙子。

现在拖欠税收,清朝的时候,还不是跪着给上税。

有钱、有土地、有名望的士绅家族。他们现在为什么经常采取半缴纳半拖欠的方式进行逃税?

而到了清朝为啥不敢这么做了?

归其原因欠税者的家族在地方上掌握着舆论话语权,很多的家族里面还有朝廷中的官员。

遇见这种拖欠税款的情况。

地方官和催缴税款的吏员不敢采取暴力收缴的手段,只能是搁置处理。

明朝皇帝当然也知道这种情况,可由于官官相护,皇帝也拿这些人没办法。

因为地方上的舆论权都掌握在士绅群体手中,

不催收吧,朝廷没钱用。

催收吧又的处处小心。

稍微急迫一点,士绅们就敢鼓动老百姓暴乱.

要是在催收的过程中不小心打伤人或者死人,那就更加的麻烦了。

皇帝顾忌名声,一般来说地方上一闹腾,皇帝就会妥协。

这样一来就更增加了对方现在的态度。

到了清朝,那些蛮夷才不管什么名声呢。

故意拖欠朝廷税款严重的抄家灭族,稍微轻一点的处罚也是革除功名。

这样一来效果立杆见影。

江南等地再也不敢拖欠税收了。

归根到底就是现在大明的违法成本太低了。

再加上官官相护,

明律在士绅群体中,和废纸没啥区别。

就比如明律严令规定

拖欠税赋不交者要受到杖责的处罚!

可他们有钱,有背景,可以雇佣乞丐或贫穷百姓代替受刑。

这种行为在地方上都形成了惯例,同样属于士绅群体的地方官们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么惯着对方,对方能守法才怪呢!

满清的暴行。

效果是好。

但是谁让咱们是文明人呢?

这么野蛮的事情,身为文明人的朱由检自然是不会做!

但是朱由检朱由检也不会这么惯着对方。

从汉朝开始,很多人都觉得苛刻的法律不满。

毕竟法律不是神,根本不可能通过法律清理一切不合理的行为。

但是事实上,严格的法律确是底层百姓的唯一一个保护伞。

后世信息化时代,经常能看到,xxx旗下的食品除了问题,危害了很多人的身体健康,判刑才不几年,而xxx因为抓鸟确被判了十年。

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很多人,觉得律法不公,众人的性命安全还不如一只鸟。

执法者不是无情的机器。

执法者根本不能保证对不同的人,犯了同样的错,判同样的刑。

就好比,张三是一名县令,按照律法,打架斗殴,杖责二十。

如果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犯了错,那可能就是实打实的二十下。

但是要是他的儿子,上司,亦或者是皇族的人犯了错,他会打,或者说敢打哪20下吗?

即便真的是打20下,会和普通老百姓打的一样重吗?

即便是在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