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于少保(上)(2 / 2)

宣宗大悦,当即下令派于谦巡按江西,平反数百起冤狱,于谦上书奏报陕西各处官校骚扰百姓,诏令派御史逮捕他们。

公元1430年,宣宗知道于谦可以承担重任,当时刚要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接派驻省的巡抚,于是亲手写了于谦的名字交给吏部,越级提升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

于谦到任后,轻装骑马走遍了所管辖的地区,访问父老,考察当时各项应该兴办或者革新的事,并立即上书,一年上书几次,稍有水旱灾害,马上上报。

公元1441年,于谦上书说:

“现在河南、山西都积蓄了数百万斤粮食,请在每年三月份时,令府州县报上缺少食物的下等民户,然后按分额支给他们粮食,先给豆类和高粱,其次给小米和麦子,最后给稻谷,等秋收后偿还。

因年老有病以及贫困而不能偿还的则给予免除,州县官吏任期已满应当升迁的,如果预备粮不足,不能离任,还要命令风宪官员经常监察。”

皇上下令施行,河南黄河沿岸经常被洪水冲开缺口,于谦令加厚建筑堤坝,每个乡里都要设亭,亭设亭长,责令其督率修缮堤坝。

又命令百姓种树挖井,结果当地榆柳夹路,行人也不再受渴了。

大同孤立在塞外,按抚山西的官员常走不到,于谦请另设御史来治理,又把镇边将领私人开垦的田地全部收为官家屯田,以资助边防开支。

于谦的恩威远为流行,太行山的盗贼为此而不敢露面,除此之外于谦为官还十分清廉。

正统年初,杨士奇、杨荣、杨溥主持内阁朝政,都很重视于谦,于谦所奏请的事,早上上奏章,晚上便得到批准,都是“三杨”主办的。

到了“三杨”去世,太监王振开始掌权,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百官大臣争相献金求媚。

每逢朝会期间,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若能献白银千两,始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

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说:

“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土产去?”

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

“只有清风!”

还特意写诗《入京》以明志:绢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后于谦入朝,推荐参政王来、孙原贞,通政使李锡逢迎王振的指使,弹劾于谦因为长期未得晋升而心生不满,擅自推举人代替自己,把他投到司法部门判处死刑,关在狱中三个月。

后来百姓听说于谦被判处死刑,一时间群民共愤,联名上书,王振便编了个理由给自己下台,称从前也有个名叫于谦的人和他有恩怨,说是把那个“于谦”和被关起来的于谦搞错了,才把于谦放出来,降职为大理寺少卿,后囚山西。

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俯伏在宫门前上书,请求于谦留任的人数以千计,周王、晋王等藩王也这样上言,于是再命于谦为巡抚。

当时的山东、陕西流民到河南求食的,有二十余万人,于谦请求发放河南、怀庆两府积储的粟米救济。

又奏请令布政使年富安抚召集这些人,给他们田、牛和种子,由里老监督管理,前后在任共十九年,他父母去世时,都让他回去办理丧事,不久便起用原职。

公元1448年,于谦被召回京,任兵部左侍郎,而他最脍炙人口的事迹也正式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