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7章 来访(3)(1 / 2)

唐朝小白领 樊笼13 4435 字 2021-08-04

“美味,美味,真的是美味不可多得啊。”侯杰笑呵呵地说道,然后看着其他的人都瞪着自己看,自己这算是第一次在自己的父亲面前表现的没大没小的,所以就更加的胆气很壮地说道,“父亲,这个东西真的很美味,儿子听说,当初您和陛下一起出去打仗的时候,什么粮食都没有的时候,连耗子都吃过,而这个肉不只是太子爱吃,而且现在已经是我大唐的妙品了,父亲不可不尝啊?”

打仗是需要死人的,但是打仗更是需要吃饭的,当你参加了一个国家建立的过程的时候,可是没有所谓的补给的,有的时候你就得自己想办法,听说过去的有些部队都是靠着吃一些动物的尸体来存活的,可能有的还是人,但是呢,这些事,都是历史上说的,平时你是看不到的,因为那些人要么早就被弄死了,要么就是准备被弄死的。

所以被侯杰如此一说,侯君集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而且这个东西连自己挑剔的儿子都说好吃,而且是太子拿来的,那么自己不管如何都要吃一口的。

像是上刑场一样,侯君集找了一块瘦肉相对来说多一些的,夹起来,慢慢地放入口中,然后用力地咀嚼,希望可以咽下去,可是呢,他慢慢地就降低了咀嚼的速度了,像是在品尝着最美味的山珍海味一样,脸上本来有点发青的神色也慢慢地恢复正常,甚至于多了一些正常人的脸色,因为侯君集的脸色是酱红色的居多,也不知道是风吹日晒的,还是因为杀人太多的缘故,反正不是正常的颜色。

可是呢,却因为一块他平时不喜欢的肉,竟然幻化出如此的模样,不得不说,美食的确是个好东西。

“呼……”

侯君集突然睁眼,然后轻轻地出了一口气道,“美味,果然是美味,殿下说的是,来人,上酒,此等美味,若是无酒怎么可以?”

“潞国公且慢。”李承乾却阻止他的这个行为,让他疑惑不已道,“殿下还有何事?此肉的确是难得的美味,老臣之前倒是孟浪了。”

“潞国公,你觉得现在喝酒合适吗?”李承乾四处看了看问道。

“有何不合适的?”侯君集奇怪地问道,随即想到,自己还是戴罪之身,如果这个时候喝酒,岂不是更加的给别人话柄了,想到此处,却已经将嘴里的美味吞下去了,只是呢,心中却多了几分愤慨,没有想到,在自家里也没有办法放松啊。

“多谢殿下提醒,老臣孟浪了。”侯君集的这句话绝对不是真心话,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李承乾平时在皇宫里就是察言观色的高手,此时焉能看不出来对方的想法,就摇了摇头道,“潞国公,你想多了,孤不是那么一个意思。”

“殿下何解?”侯君集觉得吧,肯定是那么一个意思,你还小,你不懂的啊,没有想到自己想要喝一杯的冲动都没有了,这算是什么事啊。

“潞国公,你看看,今晚在饭堂里的人,除了你之外,我们可都未成年啊,你在那里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先不说畅快不畅快,这个味道也不是很好是不是,而且我们都是小孩子,这么小的孩子就喝酒,对孩子的身体也不好是不是,如果孤今晚在你这里吃饱喝足了之后,带着一身酒气就离开的话,父皇肯定也会不高兴的,他因为和你是兄弟,所以不会对你怎么样,可是孤却会被打一顿板子,这都是轻的,您信吗?”

李承乾的话没有任何高屋建瓴的说辞,也没有盛气凌人的感觉,只是告诉你一句话,我们都是孩子啊,一群孩子大晚上喝酒,找事呢?

侯君集先是一愣,随即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内心深处的那股子压抑的感觉,一下子就消散了,反而多了几分让自己觉得可笑的感觉,自己是不是太过草木皆兵了,对方只是个孩子啊。

他本来想说,我多么大的时候,就开始喝酒了,可是呢,自己的几个孩子的确是小,而且人家的眼睛都不落在他的身上,而是落在了那些肉身上,与此同时,外面也传来了烤羊好了的消息。

“既然殿下如此说,老臣就不喝了,今晚就吃肉。”

“不喝酒岂不是浪费了此等美食?”李承乾笑呵呵地说道,然后拍了拍手,就有人送上来几个棕色的瓶子,这些瓶子的脖子都很长,应该是玻璃做的,上面有木塞子,底部非常大,属于叶檀仿制了过去的岛国的那种放置清酒的瓶子,这样的一瓶,少的话,一斤左右,多的话,四五斤都有。

侯君集看到那个瓶子,在烛光之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不由得眼睛瞪的很大,“此乃何物?”

要是程咬金在的话,肯定会说,你这个土老帽,这个都不知道啊。可是侯君集是真的不知道,因为他以前的身份比较低,后来几乎都是在行伍当中度过,如何才能知道这些啊?

现在社会,军方的很多东西都是非常先进的,因为需要保护国家,而过去的话,却是有点相反的,因为军方在国家安定了之后,基本上没有特别大的贡献了,所以,大家也不会真的注意这一切。

李承乾拍了拍手,就有人拿出一个圆柱形的弯曲的钩子,开始将这个瓶子的上面的塞子起开,然后将里面的酱红色的液体倒出来,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让人食指大动。

这种东西本来应该是用玻璃杯的,可惜,侯府没有这种东西,所以只能用瓷碗。

侯君集的喉咙微微动了几下,然后就看到这东西摆放在自己的面前,他迟疑了片刻,还是端起来,然后喝了一口。

入口微苦,却又带着浓香,这是一种比葡萄酿还要有味道的酒,可惜,他之前压根就没有喝过,而其他的几个人碗里的却和这个东西不一样,属于鹅黄色的液体,算是果汁吧。

喝酒吃肉,本身就是一种乐事。

只是平时端上来就没命要吃的羊肉,却没人去碰它,似乎是将这种东西当成了一种很奇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