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好言安抚了百姓一阵之后,他目光朝村外远眺,瞅见敌军虽已远离了村落,但依然未远去,敌军又在列阵,仍在虎视眈眈。敌军统帅不好对付,刘备不由皱眉。
收回目光,目光落到百姓们身上,刘备忧心忡忡起来。
此番能出其不意救回百姓,可己方骑兵也折损了不少,四野之间,百姓何止几百,要是敌军随后又抓百姓前来攻村,岂不又是麻烦。
刘备以己思之,他思索,若自己是贼军统帅,敌方官军虽兵少,然其兵卒精悍,加之其盘踞村落,有车阵为依托,久攻不下,此时,若抓捕乡间百姓,强驱百姓攻村,百姓无穷无尽,终有把村中守军箭矢消耗一空之时,然后,可一举而下。
若敌军统帅真用此法,形势转瞬将难。
那,有无方法,使敌军不敢再驱赶百姓来攻呢?刘备思索起来。
(……有了!)刘备心生一计。
刘备立取出军中缴获的那些兵甲武器,他又找到百姓们与百姓们交代了几句,然后,巨鹿军出村了。
刘备领着大军出了村落,到敌军视线可见的地方,拉好阵势,就在阵势之前,刘备与百姓们合力演了一出好戏。
刘备故意阵前痛斥敌军残暴,问百姓们愿不愿意拿起刀兵复仇,百姓们群情激昂,红着眼睛想杀回去。
刘备令士卒拉来刀枪车辆,当场把满车的兵器发给百姓。
敌军这厢,敌军主帅远远的看着官军在阵前的动作,敌军主帅瞅见抓来的百姓老老实实的听官军的话,敌军主帅就皱眉;等看到到百姓们指着这边怒骂出声,敌军主帅眉头皱的更深;等到看到官军把整车的刀枪兵器发给百姓们,敌军主帅眉头已经皱的解不开了;等到百姓们把一杆上书血色【仇】字的大旗立了起来的时候,敌军主帅升不起任何战意了。
“撤!”敌军统帅毫不留恋立刻下令撤退。
——
刘备的计策成功了,他故意在阵前御使百姓,故意发百姓兵甲武器,乃是故意告诉敌军统帅,“瞅见了吧?管你抓多少百姓,百姓只要过来,到我这里,拿上兵器,反手就能打你们。”
这是心理战术,用心理战术使敌军统帅知道,每抓来一个百姓,都是给巨鹿军增加力量。当,敌军统帅知道抓百姓不仅不能消减巨鹿军的战力,反还会增强巨鹿军的战力时,敌军统帅就不会再抓百姓了。
敌军不再派百姓来送死,目的也就达到了。
刘备的心理战术用的极好,不费一兵一卒,就达成了目的。
而其实,这其中有偏差。
刘备以为,敌军是见百姓能为巨鹿军所用,然后就不愿再做无用功了,这只是一部分原因。另一部分原因是,敌军统帅怕刘备有了足够人力后,会驱使百姓攻城。敌军统帅想到了此节,怕南皮城不保,就不再愿意去给官军送人了。
双方大有误会,刘备误会贼军怕增强巨鹿军战力,贼军误会刘备会驱赶百姓攻城,阴差阳错的,战略目的就达成了。
刘备根本就不会驱赶百姓攻城,这其中有德道感在内,更有实战考量在内,刘备知道攻城之难,他同样知道训练有素的士兵去攻城跟没经过任何训练的百姓去攻城,差距能有多大。
总之,让百姓攻城,百姓爬在攻城梯上,畏畏缩缩慢慢腾腾不敢往上爬,而失去了速度,人力投放极慢,会导致,因为上不去人,攻城梯会被敌军一次次推翻,会使得攻城梯大量损坏,训练有素的士兵和普通百姓,二者的攻城效率是十倍以上的的差距,十倍的效率,意味着十倍成本,意味着,如果驱使百姓攻城,得多准备十倍的攻城梯,多用十倍的攻城时间,甚至,还得计算百姓们的口粮消耗。
驱赶百姓攻城,有用,但也没那么有用。
战事结束,开始打扫战场,经敌军箭雨肆虐后的村子,房顶和地面上一丛丛的都是箭支。
敌军妄图以箭矢消耗巨鹿军的有生力量从而击溃巨鹿军,这个方法本质上没错,只是巨鹿军太强了,哪怕敌军早三天用这个战术,三天前巨鹿军准备还不足,必然要伤亡惨重,巨鹿军太强了,强到哪怕在打仗途中依然在飞速进步。
三天时间,使得巨鹿军有足够时间去搭建防箭棚子,就是这种简单的防箭棚子废掉了敌军的箭雨攻势。
刘备脱去了甲胄检查负伤情况,他看到,胸口青了一块,敌军骑槊怼到铠甲上,隔着铠甲造成了钝伤。
除了这一点瘀伤以外,别的什么伤势都没有。
刘备再一次感慨冷锻甲的防御能力之强,若非有冷锻重甲,若是寻常铁甲,当此一槊,估计今日要阵亡当场了。刘备又检查自己的长剑,亲兵已把长剑上的血迹擦去了,剑身变得干干净净,把长剑通体看了一眼,剑身仍是笔直,剑上的锋刃虽多了一些大小豁口,刃锋大体仍完好。
这把包钢长剑,非是刘备的雌雄双股剑,刘备的双剑现在在王越手中,这把包钢长剑是出军之前临时打造的兵器。
按李孟羲的说法,李孟羲觉得,刘备的双剑用于步战还行,但用于骑战不是太合适。
李孟羲的说法既对也不对。不对的地方在于,在没有马蹬的时代,骑兵冲击力不够,刘备的双剑能应付的来骑战情况。而若是处于马蹬流行的时代,双手持轻剑倒也能作战,但是,双手持双手重剑,这就不行了。
再一个,甲胄。如果是寻常铁甲,寻常铁甲防御力不够,双剑显得笨拙,而现在情况已经变了,巨鹿军的能生产冷锻甲了,厚重无比的冷锻步人甲,使得骑兵防护力空前提升,防御力强到一个度的时候,骑兵不需再怎么估计防御了,可以弃了防御莽着来。
这就比如,后世欧洲,在板甲骑士时代,骑士手中的剑越来越长越来越重。
冷锻甲有突出的防御力,又处于无马蹬时代,重剑的混战肉搏能力比普通骑枪更强,刘备没完全听从李孟羲建议,没弃了重剑,这是对的。
穿重甲,持重剑的刘备,他的胜场士,最恶劣的情况,双方骑兵冲杀到一坨,都冲不起来之时,人马挤到一坨时,这时,重剑在人堆里砍瓜切菜势无可挡。
今番实战,刘备略有感悟,他觉得剑的手感不太对劲儿。可能是剑太长了缘故,因而重心问题很突出,一般而言,剑器的重心越靠近剑柄越好,越靠近剑柄,越容易操作。
重心靠近剑柄,同时也意味着,砍出去的力道不够大,而骑战当中,双方兵器叠加着马速相对砍出去,力道极强,反震的力量也极大,力量强到没办法像步战那样做各种灵巧迅疾的动作。也就是说,于骑战当中,长剑重心似乎靠前更好,重心靠前,抡出去的势能就更大,力量大,敌军就挡不住,就更容易在兵器对撞之时占据优势。
骑战当中,毫无疑问是一寸长一寸强,因为包钢法的使用,巨鹿军的长剑可以做的又长又细又韧,使得巨鹿军骑兵长剑占足了长度优势,可随之,长度优势放大了重心不同的差异。
从实战中,刘备觉得,骑剑用剑跟步战用剑该是两种剑器,不可同一而论。
——
被巨鹿军救下的三四百百姓得以在军中落脚了。
百姓加入了军中,等于军中多了几百人力,万一情况危急之时,百姓们也是助力,考虑到这一点,军中给百姓们发了全套的兵器。
前后与敌军打了两仗,军中缴获了大量兵器铠甲,这些兵甲物资多到,巨量物资供着三四百个百姓,使得百姓们武装到了牙齿。
情况变成了了这样,一个瘸腿瘦弱老人从前走过,他身上穿着皮甲,头上带着铁盔,背上背着一具强弩,腰间左挂两筒箭矢,右边挂着一柄装具精良的百炼环手,老人左手里提着的是包铁盾,右手跟扛锄头一样扛在肩上的,扛的是一杆做工精良的朱漆杆铁铩,精锐甲士的装备也不过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