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八章 鱼肠飞剑(2 / 2)

也就是,同样重量的情况下,长剑用标枪式投法,杀伤力较短剑更高。

杀伤力有差别,那结合实际,实际情况,在宴席之间,敌军主帅主将等重要人物身上多有重甲,因此,杀伤力高一点,破甲之可能就高一点,击杀之可能也就更高。

由此,虽长剑短剑各有精确度优势,但长剑有更强的杀伤力,故,长剑更佳。

于最后一组测试,测试重心对飞剑性能的影响。

此一组,有三种规格完全一样的细剑,不同之处在于,一种在头部加了铜环,一种铜环在重心处在中间,一种铜环在柄部。

随后,开始测试,三百士卒用标枪投掷手法把三种飞剑各投掷了一番,三百人投完,得九百组数据。

接着,用强弩激发三百次,又得三百组数据。

综合共计多达一千二百组数据加以对比,数据中清晰的显现出,重心在前,在中,在后,三种不同情况,重心在后,准确度最低,重心在中次之,重心在前命中率最高。

所有的测试结束了。

经繁琐无比的测试,得出了飞剑之最佳制作技术。

飞剑的重量在一定程度之内,越重越好,越重杀伤力越大,且越重,投掷时更稳定,准确度更高。

其次,飞剑剑身以圆柱形为最佳,圆柱形比扁平的剑形准确度更高。

其三,虽长剑跟短剑在不同投掷方式下各有优长,但长剑标枪式投掷时贯穿力道更强,杀伤力更大,于是,长的飞剑比短的飞剑更有优势。

最后,重心靠前的飞剑准确度最高。

综合种种,性能最佳的飞剑应该是——剑身细长,剑身成圆柱或棱柱形,重心靠前,且具有一定重量。

重心靠前很明了,剑身成圆柱或棱柱也很明了,只是,长度和重量两个方面仍无精确数据。

固然,剑越长就越接近标枪,杀伤力就越大,但是,剑过长就不容易拔出,就影响实战。同样,剑越重杀伤力越大,可人的力量有限,重到一定程度之后,手臂都挥不动了,这反而会影响杀伤力。

当涉及到人的时候,事情就变得麻烦了,人有高矮强弱之别,人的力量亦有大小之别,那,何等重量的飞剑最能通用,能在所有人手中否发挥最大的作用,这还需要一个关键数据。

细思军中常用之单手刀剑,单手刀剑长不过三尺,重不过三斤,由此可知,寻常刀剑最合适的重量和尺寸也就是三尺长三斤重左右。

但,再细思,劈砍用的刀剑跟拿起来投掷的飞掷兵器,两者对重量的要求是不同的。

劈砍刀剑不能太重,太重的话挥动着非常费力。

但是投掷用的标枪类兵器,更重一点也无妨。

考虑到这里,李孟羲便让铁匠们开始打造不同长度不同重量的飞剑。

从三斤开始,三斤半,四斤,五斤,六斤,逐次加重,看到底哪种飞剑使用效果最佳。

李孟羲通晓钢铁性能,他知晓生铁因含碳量高,重量更重,所以可以用生铁作为飞剑剑杆,然考虑到生铁过于酥脆,很容易折断,性价比太差,于是只能舍弃。

再考虑到强度问题,由穹顶结构可知,圆形的穹顶结构强度最好,由此,飞剑的剑身最好是圆柱型的,圆柱形的剑身比棱形剑身要更为坚固。

虽如此,但考虑到加工锤锻,圆柱形的铁棍极难锻造,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只能以四棱形的样式锻造。

铁匠们领了锻造任务,回去忙碌去了。

——

至傍晚,数根飞剑锻成。

铁匠们按要求,从三斤重三尺三寸长的铁剑开始,逐步累加重量,到最后一柄,已重至七斤,长四尺六。

数根飞剑送来,李孟羲挠了挠头,他拿起最沉的一根,入手感觉非常沉重。

捧在手里细看,细长如棍的一根飞剑,在飞剑尖部之下,有一拃多长的一段黄铜之色,细看发现,原来是匠人们在飞剑前段留了凹槽,然后把铜汁浇了上去裹了一层。

李孟羲不由点头,这挺好,用铜加重了前段重量,使重心前移,同时保证了飞剑的结构完整,不影响投掷性能。

黄铜于剑身的作用,只是配重,只是为了使重心前移而已。

李孟羲翻来覆去的盯着黄铜看,他是想看黄铜跟铁贴合的牢固不牢固,有无缝隙,边上的匠人误以为李孟羲是觉得铜用的多了,匠人在旁小心的解释,“军师,用铜太费了,用铅也成。”

李孟羲抬头看向匠人,诧异问道,“铅?铅跟铜,哪个重?”

“自是铅重。”匠人答。

李孟羲寻思,既然铅比铜重,那用铅更好。

对,还有水银,水银不比铅还要重上许多?

飞剑的形制,要越是细长越好,但结合实用,剑身长度太长就难以在危机之时快速拔出,因此,要想让飞剑在尽可能纤细短小的情况下拥有尽可能大的质量,自然,用的金属越重越好。

假设,人的手臂所能驱使的最重物体是七斤,那么,用七斤铁做一根形状纤细的标枪,标枪长度四尺朝上近五尺了。这个长度,已经影响出鞘了。

而要是,用七斤铜来做标枪,做成的标枪要短小纤细的多,取用更加方便。

要是换上更重的金属,比如在标枪头部灌上一点水银,那么,标枪能更纤细,更短小。

(水银,可是有剧毒的……)李孟羲目光闪动。水银枪头扎进人体之内,汞毒入血,十死无生。

匠人们所做的七斤飞剑,剑身过于长了,要是弄来水银灌入其中,能保持飞剑重量保持杀伤力的同时,可以把飞剑做的更短小,更纤细。

重金属能大幅度缩小飞剑的尺寸,可现在,水银没有,连铅也没有,没办法改进。

李孟羲对数柄飞剑做了最后的检查,飞剑最重要的尖部,匠人们把飞剑尖部打成了圆锥形或棱锥形的尖状,这样的形状,类似破甲锥。

李孟羲问了匠人,尖部有进行淬火,因而硬度非常之大。

带着众多轻重不一的飞剑前去测试,李孟羲未参与其中,他很清楚自己的小胳膊小腿的,力量不足,没有参考价值。

找来士卒二十余人,令众人拿着轻重不一的各种飞剑,以十五步外的靶子为目标进行多番投掷。

测试结束,询问众士卒哪个飞剑手感最好,士卒们大多觉得,七斤的有点重了,六斤的最好。

李孟羲目光落到六斤重的飞剑之上,六斤重的飞剑,剑身修长纤细,从剑到柄,浑然一体,宛若一根铁棍。飞剑剑身成四棱之状,枣子般粗细,飞剑长近三尺九,尖部为尖锥状,在尖部之下,有一大段黄铜包覆,此一段黄铜,为调整重心之用,使重心靠近于尖部。

通体检查了一遍,李孟羲觉得飞剑有些过于长了,不够纤细,更不够小巧。

当目光扫过飞剑的棱锥之时,某些相关记忆突然浮现在脑海。

坊间流传着一种名为三棱锥的神器,据说三棱锥造成的三角形伤口,三角伤口更难愈合,这就造成了很多被三棱锥刺伤得不到及时救治的人,往往失血过多而死。

想到这里,李孟羲拿起纸笔略画了草图,又跟匠人们商量了许久,终于给匠人们明白了何为三棱锥。

在天黑之前,匠人们回去把飞剑做了最后的修改。

李孟羲本以为三棱锥会很难制作,加工会很艰难,可他再一次的低估了匠人们的智慧。

匠人们在天黑下来的时候,把三棱锥送来了。

之所以做的如此之快,是因为匠人们只是把飞剑刃部,掏出了指节长的一小段棱锥结构,后边未做任何处理。

李孟羲见到这么个取巧之法,他一想,觉得这种三棱刃比真正的通体三棱锥还更好了。

通体三棱锥极难加工,而要是只加工了个刃尖就简单的多,再者,保留了刃身的完整,刃身能更加坚固。

要知,热兵器时代跟冷兵器时代是不同的,通体细长的三棱锥放在热兵器时代足够用,因为热兵器时代士兵们身上都没穿铠甲,穿的只是单衣,所以三棱锥的强度足够使用。

但是在冷兵器时代,士卒多有甲胄护身,且兵器之间多有磕碰,此时,三棱锥较为脆弱的结构就不足使用了,三棱锥的结构比不过一根铁棍结实。

天已经黑了,后续测试暂时无法进行了。

——

翌日,李孟羲带着人开始继续测试。

这次,实验的是实战,实验在真实环境下,若目标身穿甲胄,仓促之间发出飞剑,能不能一击破甲击杀。

以巨鹿城城主府的体量来讲,从厅堂正中间的主位,到最门口的席位,中间距离隔的有二十步远。

也就是说,按巨鹿城这个不大不小的体量,席间,我方使者离主位的对方统帅两者之间最远能隔二十步之长。

若一旦席间有变,使者需将飞剑投掷二十步远才能击中对方主帅。

实验场上,树起一根木杆,木杆上挂上一个草人,草人身上糊上一层白纸,然后,在草人身上穿上一领盆领筒袖铠。

盆领筒袖铠已是寻常可见的好甲。

于二十步之外,令士卒持三棱飞剑飞掷铁甲,士卒飞掷十次,中者有三,一中在当胸,二中在筒袖,三中在腰肋,其他全偏了。

士卒没有投掷经验,未经任何投掷训练,初次接触飞剑,二十步距离十中二三已经非常不错了,若加以充足训练,命中率当能更高。

走上前去查看,铁甲上有留下了撞击的痕迹,当胸命中的那一个落点,铁甲片被撞弯了,但是飞剑未能破甲。

其他两处,筒袖和腰肋处的落点同样未能破甲。

李孟羲沉默了,飞剑的穿透力不比弓弩,若目标着甲,飞剑纵是能一击命中,亦难以对目标造成有效杀伤。除非正中面门,以飞剑的重量,只要命中面门,头盖骨咔嚓一声就洞穿。

之后,李孟羲在靶子上边放了一个土旮瘩当做人头,他令士卒继续拿着飞剑对着靶子扔,看二十步距离,能命中头颅的概率是多少。

士卒依令照做。

一段时间之后,士卒连投了有三十多次,飞剑一次也没能命中土旮瘩,但是,意外发生了,飞剑竟然神奇的把铠甲扎穿了,飞剑钉到铠甲上边挂上去了。

李孟羲惊异无比的上前查看,到了近前才发现,原来是扎到甲片的孔里了,飞剑把把甲片的孔撑坏了,透过孔扎到了内里。

李孟羲取下飞剑,他看着被撑的刮卷起翘的甲孔,又低头看了看飞剑完好无损的剑尖,飞剑的尖头是手指粗细的,李孟羲不由在想,要是尖头更细一点,会不会更容易从甲孔里或者甲片缝隙里扎进去?

早知道,尖部太大的话,哪怕是能恰好扎在两枚甲片之间,但是因为尖部太大了,会被卡着难以寸进。

再由甲孔甲缝,关联到锁子甲,对锁子甲这类护甲来说,似乎标枪的尖部越细越好,尖部越细,越容易从孔里扎进去。而要是尖部过大,穿不了孔,那么标枪撞在锁甲上,就跟刀砍在锁甲上没区别了。

若求贯穿,尖部越细越好,再考虑到压强,尖头越细,压强就越大,破甲能力就越是强悍。

李孟羲再一次看了看手中的飞剑,他觉得,飞剑手指粗的尖刃太粗了,应当更尖细一点。

召来铁匠,令铁匠们再做一杆新的飞剑,新的飞剑要求尖锐部分要细的跟锥子一样。

之所以要细到如此过分的程度,这是考虑到,若是目标内里穿了锁子甲,高档锁子甲的空隙也就锥子粗细,再粗就穿不进去了。

良久之后,当匠人们把新的飞剑拿来,这一次的飞剑,尖部又细又长,跟个钉子一样,结合飞剑之整体来看,整个飞剑宛若是一支巨大的铅笔,前边用于破甲的纤细尖刃,就是铅芯。

着人用新的飞剑进行测试,依然是二十步距离,士卒持飞剑连掷二十余次之时,竟然一举钉破了铁甲。

上前查看,发现是飞剑正好钉在了一枚老旧锈蚀的甲片上,把甲片从当中钉穿了,飞剑刃部钉穿甲片之后继续贯穿了一个多指节长,这个长度足以伤及皮肉并对人体造成伤害。能到达这一步,已足够了,当飞剑之上涂有毒药之时,只要能伤及皮肉,就能致人于死地。

测试下来,飞剑虽破甲乏力,但有一定的破甲概率。

用了更纤细的刃尖,缺陷随之突现了出来,刃尖在经历了二十余次冲撞之后,已经弯了。

李孟羲想要不要适当把剑尖加宽一些以增强强度,可再一想,没有必要,飞剑做出来的唯一目的,只是在关键时刻丢出去伤敌而已,只用一次就够了,不需要经得住二十余次的冲撞。

转眼,午时了。

中午,李孟羲带着三尺半的飞剑回到了城主府。

关羽从兵营回来了,正在屋里歇着,瞅见了李孟羲手里拿着的铁棍,关羽好奇问了一句。

“奥,这不是铁棍,这是,飞剑。”李孟羲把飞剑举在手里解释着。

听李孟羲说的有趣,关羽大感兴趣,把飞剑要来准备亲手一试。

问门外士卒要来一领铁甲,挂在正墙之上,关羽在门口的矮几处跪坐着,他按着腰间飞剑,做宴间端坐之状。

目光看向正墙上挂着的铁甲,关羽眯起眼睛,估量了下距离,握着飞剑的手逐渐抓紧。

当感到有了把握,关羽一双丹凤目刷的睁开,他哗的起身,起身的刹那,手中的三尺余长的纤细飞剑已飞速在手中转圜了半圈。

只见,关羽扬起手臂嗖的一甩,一道黑影呜的飞了出去。

李孟羲目光刚落在墙上的挂着铁甲上,便听到铁甲片擦的一声,接着,飞剑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随之,铁甲吧嗒的一声从挂着的地方掉了下来。

李孟羲收回目光,转头看了关羽一眼,他看到,关羽收了力气,正镇定自若的拂着长须。

李孟羲跑上前去查看,把飞剑捡起来,拿起一看,飞剑的刃折了,再把铁甲拿起一看,折断的半截尖刃,竟然洞穿了一枚铁甲片,扎进去一寸多长。

将近二十步距离,一件八成新状态良好的铁甲,关羽随手一掷,一下就把铁甲扎穿了,李孟羲对关羽的力量惊讶无比,心说真是牛逼。

问关羽,飞剑手感如何,关羽想了想,说到,“轻了点。”

接着,又补充道,“细了点,不好拿。”

李孟羲都不知说什么好了,飞剑通体是钢,前段又裹了一层厚厚的铜皮,三尺多长的长度,大拇指粗细,总重已经近六斤了,然而,关羽却说,轻了。

不是所有人都有关羽这么强的力量,于普通人而言,六斤的飞剑已经足够重了。

至于关羽所说的手感问题,李孟羲一寻思,拿起飞剑试了试,模拟了下投掷时的动作,确实,飞剑太细了,拇指粗细的纤细程度,投掷时不太捏的住。

李孟羲这时才意识到,之前一直着目于飞剑的形状重心等性能,却忽略了使用时的操作性。

关羽说,飞剑要再大上一圈,就好用了。

李孟羲想了想,再大上一圈,估计得加半斤重量,半斤重量倒是还行。

——

在关羽手中,飞剑发挥了瞬息破甲伤人的恐怖破坏力,只是,考虑到普通士卒在二十步远的距离难以对有甲目标造成有效伤害,这也是为难。

关羽沉思片刻,说到,“二十步不能,抢进几步,不就妥了?”

李孟羲面露疑惑。

关羽解释着,“既是宴间有变要暴起伤人,何妨持剑荡冲五步,再搏杀五步,至十步之内,再奋力掷剑,近至此时,纵一普通士卒,全力一掷,破甲伤人,五五之间。”

李孟羲还是经验不足,他以为宴间有变之时,只能在远处丢飞剑,他没想到还能瞬间前冲几步。

能前冲几步,不仅能迅速拉短距离,还能使投掷的杀伤力更强。

人在数步之内,能把速度提到数米每妙,向前跑动的速度再加到投掷的速度上,能使飞剑的动能增加许多。

宴间突进搏杀,倒是也能。只是,飞剑过于强化了投掷性能,整个飞剑又沉又细,重心过于靠前,很不适合作为搏杀格挡的兵器,几乎没有格斗作用。

想了想,(那,配两把兵器呢?)李孟羲直接想到了解决办法。

既然飞剑不能作为常规兵器来格挡搏杀,那就再配上另一把专用于格挡搏杀的副手兵器。

此副手兵器,只需能格挡开路就够了,又因,实战当中,灵活的右手肯定是得拿更重要的飞剑,所有最好是左手拿格挡剑。

又因,左手力量偏弱,所以左手用的格挡剑器应该偏轻一些。再考虑到,宴席间的厮杀,使者必是处于围攻之中,因而,剑器必须要远轻于对手的兵器,只有这样,才能以快于对手的挥砍频率以一敌多。再考虑到,以少敌多之时,剑器越长,格挡面积就越大,就更利于群战,所以,使者的左手剑器,不仅得足够的轻,还得足够的长。

又轻又长,强度可就难以支应了,难以支应倒无所谓,反正,当宴间发生变故之时,使者的生命已进入二十秒倒计时了,二十秒内,也挥不出多少剑,所以,剑的强度差一点,完全无所谓。

要论格挡防御之能,最强的,可不是剑器啊,格挡能力最强的,应该是狼铣,铁尺,钩之类的。

再考虑到使者也不适合带狼铣,所以,能轻易钩挂住对方刀剑长枪的长钩更适合防御。

使者的副手兵器有了,使者副手兵器应该是强化格挡和护身的长钩。

使者暴起之时,左手长钩把刺来的枪剑撩拨引挂,简单粗暴的就化解了袭来的攻击,待得到机会,右手的飞剑对着对方统帅嗖的一下飞出去,把对方统帅一下钉死当场。

完美。

李孟羲兴奋的把所想告诉关羽,问关羽如何。

关羽认真的想了想,“不好。”他摇头。

“不好?哪里不好?”李孟羲追问,难道是铁钩不好?铁钩容易钩挂敌人兵器,但是也容易钩挂自己兵器,不利防御?

关羽看了李孟羲一眼,郑重说到,“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你又给使者鱼肠飞剑,又给护身铁钩,使者身带杀人利器,席间一个风吹草动,稍有险危,使者血气上涌,一个不制,便起而杀人。

如此,本还有能谈之机,结果,使者血气激勇怒而伤人,致成不死不休之局,羲儿,你觉,此稳妥否?”关羽静静的看着李孟羲。

闻言,李孟羲皱眉思索着起来。

关羽说的意思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当使者手中有随时可能置对方首脑死地的利器时,其心态就不再是一个使者该有的心态了。

使者因利器而狂傲,凭空使外交事宜多了许多擦枪走火之可能。

很多外交场合,对方说,“你真当某不敢把你丢油锅里烹了不成?”

此时,这其实并不是绝境,此时,使者仍有辩驳游说之机。但要是,使者手里随时能置人于死地的利器之时,对方只是出声恐吓一下,使者便怒了,直接拔飞剑扑杀对方首脑。

这可好,一个使者的命不重要,促成使命才重要,结果,使者一个不忍,使命没完成,还行刺对方主帅,本来还有和谈甚至联盟机会的两方,直接变成两方不死不休的局势了。

利器给人以勇气,随时能置人于死地的利器,更是给人以无可比拟的勇气,对于使者这种身担重大的干系的人来说,使者的胆量过于疯狂,反不利外交。

李孟羲意识到,得以严格军令加以约束,使使者不到万不得已,不到山穷水尽,不得拔剑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