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1章 钓鱼佬绝不空军
秦朗除了不习水战,从未到过南方战场,无论是北方的胡骑,还是蜀虏,他都曾亲自对阵过。
在秦朗看来,草原上的胡人虽然看似声势浩大,常常抢掠边塞,不过是占了大魏抽不出人手的便宜。
要不然,为何号称继檀石槐之后的草原雄主轲比能,在联合了步度根等人之后,仍是被自己打得大败?
胡人算得了什么?
蜀虏才是大魏的真正心腹之患,非那些杂胡所能相比。
如果说,冯贼领兵是诡诈多变,喜欢隐风雷于细末,犹如毒蛇,寻到破绽后突然致命一击。
那么眼前的葛贼,则是喜欢以势压人,看似堂堂正正,实则却是犹如密集的蛛网。
你看着他这么一步一步地压过来,却是避无可避。
秦朗把自己手里的精兵编成了十队,每队两千余人,轮番上阵,同时还可以随时调动兵力弥补缺口。
他的计划是打算依靠营寨及营寨内的各种栅栏,逐步抵抗。
既然逃不掉,那么就想办法给蜀虏最大的杀伤,让他们也不能好过。
哪知眼下看来,却是丝毫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
或者说,蜀虏根本就不在意自己要做什么,就这么步步为营地推过来。
那种感觉,就像是对手把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索一点一点地勒紧,让自己慢慢死亡。
有好几次,秦朗都想把手里的精骑派出去。
但对方仿佛能看透了自己的想法,往往是早早就派出甲骑在等候。
秦朗觉得自己就是掉在蛛网里的虫子,除了徒劳无功地挣扎,什么也做不了。
坏消息不止这个。
“将军,不好了,后军来报,我们的后方,出现了蜀虏的精兵!”
后方派过来的传骑面无人色地报告。
虽然早就料到蜀虏会有这么一步,但秦朗听闻这个消息,仍是惨然一笑:
“司马懿,你与蜀虏勾结,陷数万禁军于死地,活剥其皮犹不可赎其罪万一!”
……
轰!
寨门倒下,砸起一阵烟尘,站在寨强上的青壮,几尽战死。
殷红的液体,顺着寨墙慢慢流下,渗入木头的逢隙里……
“我们愿降,我们愿降,将军,我们降了……”
坞寨里的内门,走出一个老头子,举着白旗,颤巍巍地走出来,高声叫喊。
一脚踏进寨门的将军,姑且就叫将军吧,虽然穿着不知从哪捡来的破烂皮甲,提着一把尚算是锋利的刀,说是强盗或许更合适一些。
但比起他身后那些连皮甲都没有的屯田客,那可真算是将军了。
一群杀红了眼的屯田客,填了不知多少人命,正准备冲进寨内,这位将军举了举刀,就让他们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
河东乱到今日这种程度,不少趁乱而起的乱民,要么被吞并,要么被河东地方豪族反扑打败。
能活动到现在,甚至还能攻破坞寨的乱民,肯定是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组织性,至少有一个组织能力的领头人。
他们甚至已经可以称之为乱军。
很显然,这支乱军的领头人,正是这位有点不伦不类的将军。
将军站在寨门,目光越过了正在高呼“愿降”的老头,看向内寨。
里面似乎有人影幢幢,估计正是寨内的妇嬬老幼。
“将军,将军,罪不及家眷,老朽愿意纳出庄内全部粮食来赎罪!只愿将军放过庄里的老幼……”
白发苍苍的老头跪伏于地,悲怆地哀求道。
其声也悲,其情也悯。
若是换了往日,旁人观之,怕是无不心生怜悯之心。
哪知这屯田客中,却是有人不吃他这一套。
这老头不出现还好,一出现,后面的乱兵竟是有人登时就红了眼,直接冲出来,一脚踢翻这个老头:
“裴老贼,汝还有脸求饶!”
他拳打脚踢,嘴里凄厉叫道:
“我家女儿何罪?才十一岁,就被你强行抢走,不知所踪,尸骨无存!”
“吾父母何辜?一年辛劳,所收粮食,大半纳于庄内,饥荒之年,竟是被生生饿死!”
明明才是打人的一方,七尺高的汉子,竟是流下泪来。
“饶命!好汉饶命!”
“吾日夜恨不得杀汝全家!上天有眼,终于让吾等到今日,还想让我饶命?哈哈哈……”
眼看老头被打得奄奄一息,就差一点咽气,那个将军这才漠然说了一声:
“够了,再打下去,他就死了。此人平日里若是鱼肉百姓,凌霸乡里,便由大伙便一齐定罪后再行刑,你且先住手。”
原本蜷缩在地上的老头,此时猛然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位不伦不类的将军。
三国时期的无产阶级,不懂得什么叫阶级斗争的惨烈性。
就算是史书中所说的“师出有名”,那也是贵族、豪强、世家等这些高等人物所玩的游戏。
和苍头黔首能有什么关系?
这种公开定罪后再行刑的做法,竟是已经隐隐有了“师出有名”的迹象。
这些泥腿子,以前在裴老头的眼里,不过是两脚牲口,现在居然学会玩这一套,这如何不让他惊骇?
“将军,这位将军……”
这一刻,老头是真的慌了。
“你闭嘴!”
将军却已是不打算让他说话了。
列举罪名,公开宣判,公开行刑,听起来很高大上,很复杂。
但其实非常简单,也就是让苦大仇深的屯田客站出来,挑出庄寨中的恶名者,再列举往日里的罪名,最后再当众处刑。
刑只有一种,那就是死。
砍死也好,扔石头砸死也好,吊死也罢,反正都是一个死字。
至于庄寨里剩下的那些人,都要被驱赶往最近的县城。
他们看似无罪,但生在豪族世家,平日里不亲劳作,偏偏又能吃喝享乐,日常所用皆奢靡于百姓,难道那些东西是平空长出来的?
享受了应该享受的,那就得承受应当承受的。
还是那句话,阶级斗争,不是请客吃饭,它本身就是暴力活动。
你死我活的斗争里,没有怜悯一说。
也没有谁对谁错,只有立场不同,利益不同。
“不要碰我的阿母!”
在清理庄寨,收拢庄内人群的时候,自然就会有些磕磕碰碰。
看着以前高不可攀,宛如仙子的娘子们,如今在自己面前哭哭啼啼,梨花带雨的模样,大是让人心痒。
所以手脚间自然就不会那么干净。
人多手杂,这种事情不可能避免,将军能勉强压着他们,不让他们兽性大发,已经算是有很高的威望了。
只要不发生光天化日凌辱妇人的事件,他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乱世命贱如草芥,被迫委身于贼人的妇人,比比皆是。
这点事情,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这点事情,在当事人看来,却是天大的事。
但见庄寨里被驱赶的人群里,一个少年挺身而出,张开双臂护住一个妇人,不让乱兵触碰妇人的身体。
“哟,居然还有个不怕死的!”
“亲母被人辱于眼前,人子犹不敢挺身而出,有何颜面苟活于世?”
少年郎看着犹带血迹的刀搁于脖子上,鼻子已经可以闻到那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想起昨日被砍下脑袋的族叔族伯,他的脸上已经是变苍白,两腿战战,但仍是没有退缩半步,一直把自己的阿母护在身后。
那乱兵看到吓不住少年郎,顿时恼羞成怒,就欲用刀柄击之。
“住手!”
注意到这里动静的将军及时出声,走过来,扫了一眼少年郎:
“你叫什么名字?”
“回将军,我叫裴秀。”
将军没有什么反应,倒是跟在将军身后的本地向导,发出一声轻“咦”。
“你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