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睿很是赞赏这个建议。
这一年多来,贾逵一直在让人堪查豫州南边的地形,同时征发民夫修路。
如今从豫州到东关的路,虽说行不得数万大军,但若是在没有东吴阻拦的情况下,五六千人还是勉强可以通过的。
贾逵这一次从豫州西阳县攻击东关武昌,走的就是新修出来的这一条路。
东关如他所料一般,没有重兵防守,所以他很容易就领军进入了吴境,但他没有半点高兴的样子,反是皱起了眉头。
“贾将军出其不意,领军兵临东关城下,何以不喜反忧?”
东莞太守胡质问道。
贾逵叹了一口气,指着南边说道,“东关乃是孙权重镇,以往皆驻有大军。如今在东关内,仅有守城之兵,剩下的大军何在?”
“故在我想来,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孙权已经把他的大军调到皖城那里去了。大司马孤军深入,必败无疑。”
胡质闻言,大吃一惊,急声道,“若当真如此,只怕大司马有危险。”
贾逵看向南边,那里有孙权所建的武昌城,此时城内定然没有多少兵力。
若是能攻下来,就算最后守不住,但放一把火给它烧个精光,对孙权那也肯定是一个重大打击。
可惜的是此城坚固,自己这数千人,只怕难以攻下。
而且东边的曹休危在旦夕,一刻也耽搁不起了。
所以贾逵果断地放弃了攻下武昌这个极是诱惑的念头,下令将士四处收集船只,水路并进,倍道而行,赶往皖城救援曹休。
平地上,两支军队猛烈地撞到一起,如同两个巨浪互相冲撞,激起一片血红。
虽然是同种同族,但那狰狞的面孔,高亢的嚎叫,带血的刀,剑,长枪,乃至简陋的骨制兵器,甚至棍棒,都在说明着,双方都要置对方于死地。
就如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一般,不杀死对方,绝不罢休。
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不能有一丝的犹豫和怜悯。
整个战场都被这种原始搏杀的惨烈气息所笼罩所湮没……
在这个战场边上的一个小山坡上,冯永毫无形象地坐在山石上,手里拿着一包糖渍干杏,有一颗没一颗地往嘴里送。
偶尔“咔嚓”一声,是他咬碎了杏核,找里头的杏仁吃。
然后“扑”地一声,细碎的杏核就被吐向半空。
山下一条条生命的消失,似乎并没有影响他的食欲。
“那里,就在那里,汉人的主帅就在那里,快,冲过去,冲上去!”
在山的另一边,战场的右翼处,突然冒出来一批骑兵,羌胡首领在大声呼喊着,领着部族的勇士向着那个他们恨不得撕碎的小山坡冲过去。
“将军,有敌情!”
守在冯永身边的护羌从事霍弋连忙指着右边的方向喊道。
“不错,还知道声东击西。”冯永看了一眼,笑了笑,“这陇右的羌胡可比南中的夷人厉害。”
护羌校尉的司马句扶已经开始在调整山上的士卒。
冯永的注意力再次看向正面战场。
从这里看去,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自己这方的军阵后面,有一个方阵,武器的反光特别厉害,那就是在街亭一战成名的陌刀队。
如今的他们正安安静静地坐在后头,看着前方的羌胡在互相厮杀。
在战线的最前面,有一骑一人特别醒目,即便是在那弥漫的烟尘中,也可以看到那人挥舞着长长的马槊,只要他所到之处,敌人皆是自动退后,形成一片无人圈。
刘浑此时只觉得浑身血液都在沸腾,他在交战中居然体会到一种疯狂般的迷醉。
一切东西在他眼前起伏和闪动,人头飞滚,马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遇人便杀,他甚至已经听不见被杀的人的悲鸣。
长长的马槊灵活无比地挑,刺……
这是一柄真正上等马槊,被刘浑拿在手里,他似乎听到了马槊的雀跃,如同他自己身体内的雀跃一般。
战场正面正杀得火热,战场右翼的羌胡骑兵已经开始加速了,看样子他们是准备要强冲上小山坡。
这个小山坡并不高,可以说是很平缓,换作平时,骑马可以很容易就上来了。
可是今天,山坡上有五百名汉军士卒地守着。
只见那支准备偷袭的羌胡骑兵还有两百步的时候,坡上突然响起了鼓声,句扶大喝一声,“放!”
弩箭如蝗飞,居高临下地射了个铺天盖地,冲在最前面的羌胡骑兵一下子就纷纷掉下马去。
连那些战马,也在不断地惨叫着,跪到了地上,庞大的躯体受惯性影响,摩擦着地面,冲出去一段距离。
“将军,我们明明可以直接打败他们,为什么要拖这么久?”
霍弋看着下边的惨烈战况,忍不住地小声问道。
“霍从事,你自小就是在宫里长大,有些事情不明白,那也正常。这世间,任何白白得到的东西,都不会有人去珍惜。”
“陇右羌胡,想要从大汉这里得到好处,要想成为大汉的真正子民,那么就得证明他们对大汉的忠心。”
说到这里,冯永指了指下边,“这,就是他们表忠心的一种方式。他们是大汉子民,所以就应该为大汉浴血奋战。”
“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东西,才会让他们觉得这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才值得让他们拼命去维护,这是人性。”
升米恩,斗米仇,不外如是。
对他好得太过,有求必应,只会让他觉得理所当然。
只要稍有不对,就会觉得自己是受到了迫害,心生仇怨,恩将仇报,这种事情冯永见得太多了。
偷袭的羌胡连冲三次,没有一次能冲得过最后的五十步,在抛下了一大片伤员和战马尸体后,纷纷逃逸。
冯永又吐出一颗杏核,鄙视道,“一群废物!”
然后转身对着霍弋说道,“去,传领给张将军,就说我肚子饿了,准备收拾收拾,回营吃晚食去了。”
不一会儿,下边响起了鸣金声。
刘浑大踏步回到后方营阵,战裙边上,有血滴正在凝成,“张将军,何故鸣金?”
“你们打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冯郎君传令下来,要我们速战速决。”张嶷说着,让人给自己披上铠甲,拿起陌刀,“剩下的,就交给我们吧。你们休息一会,准备追击。”
已经厮杀了大半天的羌胡仆从军开始向两边散开,露出了中间的位置。
只见一片雪白的刀丛正踩着节奏向前推来。
虽然仅仅是缓缓前进,但那摄人的气势,仿佛他们会把挡在前面的一切都绞碎。
街亭一战后,陌刀队伤亡惨重。
但得赖于南乡医疗体系,伤员的死亡率比起以前,有了很大的降低。
能重归战场的老兵,是部队战斗力的最佳保证。
如今的陌刀队已经不是几个月前那支由大部分新兵组成的队伍,
得益于冯永对战后总结的重视,如今陌刀队从上到下,变得更加沉稳,更加锐不可挡。
如果再街亭之战再重来,可能统帅只是稳重了一些,不会再心浮气躁,但他仍是个只拿着宝器望远镜看风景的土鳖,对军阵指挥毫无长进。
而对于陌刀队而言,若是张郃真要敢再亲自领兵冲击,他们有信心把张郃当场劈成肉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