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虞没有亲自去同与镇接人,而是在小区的公告栏里发布了一个任务。
小区里有不少人都各自组队外出,无论是找物资还是打晶核,人多力量大嘛,遇到麻烦也能相互救援。
等人被带过来了,夜虞本想把提前说好的一百颗晶核给他们,结果,知道她是小区负责人的那个队长,竟然提出了不要晶核。
沃特?有啥猫腻?
说实话,自从上次她不那么低调的去给四号楼开门,还让一群人提前过去办理租房手续,她小区负责人的马甲就掉了,还让文柔跑过去扭了半天的麻花。
那个队长也不是别人,就是文柔看好的那个优质青年,姥姥在小区里第一个认识的老太太的小孙子,秦墨煜。
人是长的怪好看的,就是皮肤糙了点。
怪不得文柔会看中这人,是比花霖那个绣花枕头强的多。
“咳,夜小姐,这次的任务我们不想要晶核,只希望夜小姐行个方便,能让我的队友们有个房子住。”
秦墨煜被一小姑娘盯着瞧的怪不好意思的,好在没脸红,不然,他身后那几个得拿这事笑话他一辈子。
夜虞是第一次碰到这种真金白银的走关系的,这跟舅舅他们给她打招呼可不一样,那可是一百颗晶核啊!
她十天的任务呢!
一万晶币啊!
这人,真壕!
可她不喜欢跟土豪做朋友,她怕自己会嫉妒的面貌丑陋,失了本心。
“这晶核你拿着,房子租给谁对我来说都一样,到时候给你说一声就行了。”
推来让去的不好看,秦墨煜最后还是收下了晶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