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头马,也就是朱瞻基赐名为追风的那匹种马,
径直跑到朱瞻基面前,就地卧倒,甚至还打了个滚儿,
硕大的马脸,努力的挤出谄媚的笑容,
甚至用庞大的马头,温柔至极的蹭朱瞻基的小腿;
如此低三下气的模样,哪里还有往日草原种马的丝毫雄风!!
老大,您是不是发疯了?
老大,您的脑袋是不是进水了?
您不是给小的们说过,您是一匹有志气、有傲骨的马么?
您不是说过,就算死,您也不会讨好人类么?
用您的话说,就是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可是,您今日的行为,完全背离了您曾经的誓言啦!
种马追风一只马眼余光看了不远处的两个小弟,露出一马脸的不屑,心说:
什么尊严,什么志气,什么傲骨,在绝对的拳头面前,都他么的屁都不是!
老子就是一匹马!
生而为马,就要有做马的觉悟!
刚才这个人类,用拳头招呼你们,他是做给我看的;
这一招,用人类的话说,叫杀鸡儆猴!
如果我不驯服,那么这个人类的拳头,下一秒,就会落在我的身上。
俺这小胳膊小腿,哪能受得了人家的铁拳!
所以,俺好马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为骏马!
俺选择妥协,臣服!
眼前这个人,注定是我的主人。
对主人,就应该无比顺从,无比听话,不是么!
你们俩憨货,还不赶紧过来,向我主人表示顺服!
追风打一个响鼻,另外两匹马,赶紧站起来,屁颠屁颠的跑到朱瞻基面前,模仿追风刚才的动作。
卧倒,打滚,用硕大的马头,蹭朱瞻基的小腿。
一时间,三个马脑袋,争先恐后的往朱瞻基腿上蹭;
要多乖顺,有多乖顺;
要多和谐,有多和谐。
看傻了周围所有人。
原本有好马之人,还在感叹太孙用拳头驯马,是一件十分不可取的方式;
但只片刻,三匹马,居然被彻底驯服,而且是服服帖帖。
朱棣在远处,因为诧异,居然不经意间就掉了几根胡须,疼的直咧嘴。
最诧异,最心疼的莫过汉王朱高煦。
这三匹汗血宝马,是他花费巨资,才边关购买,原本想驯服,孝敬老爹朱棣的;
今日是想让朱瞻基以驯马之名,羞辱朱瞻基一番;
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三匹好马。
“二叔,这三匹马,现在归我啦,哈哈哈!”
朱瞻基骑着追风,屁股后面跟着另外两匹马,根本没系缰绳,但很牢稳。
“二叔一个唾沫一个钉,既然你都驯服了,就都是你的了。”
汉王朱高煦也不是扭捏之人,拿得起放得下,只是脸色不太好,
“大侄子,接下来咱们开始实战演练了,二叔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
“嗯呐,侄儿也会全力以赴的。”
朱瞻基说完,骑着马,来到双方对垒的空地上。
第一场施展演练,朱瞻基进攻,汉王朱高煦防守;
看着朱高煦严阵以待的防御架势,朱瞻基微微一笑,道;
“二叔,小心哦,侄儿要发动攻击啦!”
朱瞻基说完,一马当先,朝着朱高煦的阵营冲去。
“小子,仗不是这样打的,如此野蛮冲撞,是要吃大亏的。”
朱棣看到朱瞻基根本没有进行任何排兵布阵,只是一味横冲直撞,心中难免有些失望。
就连一向不关注军事的太子朱高炽,也微微摇头,觉得儿子如此蛮干,非常不明智;
不过少年人的血气方刚,敢冲敢打的劲头,还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