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外兵次一等,也算是节度使的嫡系部队,驻扎在治所城池附近的罗城,平时承担戍卫治城,弹压地方,对外作战的重任,以都知兵马使为统领。
彰义军的两千牙外兵,驻扎在县城东南五里处的折墌城。
外镇兵驻扎在各州县,由镇将统领,负责地方治安。
州兵相当于地方团练,预备制兵员,按制归属刺史统辖,但在战乱时期,地方官长期空缺,地方团练也由节度府派人管辖。
彰义军麻雀虽小,五脏倒也俱全。
只是朱秀已经敏锐的嗅到,安定县城中,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老史这个节度使,只怕当的不是太舒心。
牙城是用一丈高的土墙围拢,连大门也是木头栅栏做的,像是个山寨,还是个穷酸的山寨。
史匡威见朱秀进到牙城四处打量,啧啧称奇,黑脸有些赧红。
节度府果然也没给朱秀太多惊喜,就是座稍微大一些的县衙。
后院还有大片的跑马场和演武场,弄得整座府邸终日灰蒙蒙,环境较为恶劣。
如果有的选,朱秀绝对不想住在这种PM2.5爆表的地方。
“朱秀,我家后院还有东厢六间房,西厢四间房空置,你想住哪边?”
史灵雁骄傲地挺起小胸脯,拉着朱秀为他介绍史家大院。
朱秀站在庭院中,望望四周,忍不住嘴角扯了扯。
院子里几盆兰花早早枯败,几株桃枝也蔫头耷脑,地面、门窗、窗台、石柱、屋檐到处都覆盖灰扑扑的黄沙灰土。
“附近有什么刮不到风沙的地方?我想搬出去住!”朱秀很认真地询问。
史灵雁噘嘴有些不高兴:“我家这么多空屋子还不够你住?为何要搬出去?万一你在外面被人揍了怎么办?你住在我家,教我读书写字,有我保护你,安定城里没人敢揍你!”
史灵雁握紧小拳头,扬起胳膊,脱掉了袄子,能清晰看见她上臂微微隆起的肱三头肌。
朱秀抓抓半长的头发,犹豫片刻,终于还是选择留下,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当然还是安全第一,居住环境恶劣些也只能忍了。
“随你安排吧,给我找两间屋子,马三住我旁边。”
朱秀无力地摆摆手。
“好嘞!”史灵雁拍胸脯答应,对于安排朱秀的起居生活显得很兴奋。
朱秀朝马三嘀咕道:“找个背风处,打扫干净些,床上用品全部换新,府里没有就到外边集市买。”
马三笑呵呵道:“小官人放心,小人知道了。”
相处了几个月,马三也算摸清楚了小官人的生活习性,爱干净,讲究,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不喝生水吃冷饭菜,每日早晚必须刷牙洗脸,夜里泡脚洗腚,两日洗澡洗头,喜欢穿自个儿裁剪的四棱角棉布裤衩....
一开始马三觉得挺麻烦,只怕比沧州城里的符娘子还讲究,后来慢慢的也就习惯了,还发现泡了脚睡觉更香,于是马三也成了一名泡脚爱好者。
在节度府里转悠一圈,关铁石找到他,说是一众文武僚属都聚集到了前厅议事,老史叫他也过去。
朱秀整理衣袍,正正帻巾,随关铁石赶到前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