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丑奴自幼没有家人,而平时银鸟对丑奴也不错,丑奴却直接将之当成“爹”了。
刘平走的脚步一顿,想了想道:“这样吧!过两日,本公子要外出一趟,丑奴你也去,我听说你新说了个小娘子,打算下月成婚是吧?
要不明日就成婚吧!
反正你的狐朋狗友也没几个,大家全都叫来,恰好老殷也在家里,大家聚一聚。”
丑奴愣住了,公子怎么这么爽快的做了决定,好像巴不得他马上成婚一样。
丑奴咽了咽口水:“公子,你为何让小人这么快成亲?难道此行有危险?”
刘平回过头赞许的看了眼丑奴,丑奴这人就是机灵。
“是啊,本公子这次带你去办事,危险可不小,可是要命的活计。咳咳,你老吴家就你一个,本公子想着,怎么着也要给你们吴家留个后,以告慰你那早早过世的爹娘!”
丑奴脸色发白,他速向刘平拱了拱手:“谢谢公子体谅,丑奴这就去办!要是我那早逝的爹娘,见到公子如此仁心,也一定会感激的。”
刘平的脸顿时黑了,这话说的。
他对丑奴所言,左右是为了舒缓下心底的压力,没想到丑奴还真就当真,一溜烟人就跑没了。
摇了摇头,来到三楼,往专门为万卷书局写书准备的写作室看了眼,发现金虎跟个没事人一样,手里的毛笔疯狂扭动,正在书信今天的章节。
“这才是作者们的楷模啊!今天给金虎加个鸡腿!”
刘平心中甚是满意。
不一会儿,小珠就把饭食端上来,三菜一汤,香喷喷的大米饭。
刘平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听小珠碎碎念道:“包公子还在看书,看了已经有一个上午了,多在小说区,奴婢注意瞧了下,便没有打扰。”
刘平心道,看不出包拯还如此痴迷小说。
万卷书局的小说区,多以幻想架空为主,主要受众还是各家的贵公子,也只有他们,才愿意一掷千金,买最新的章节。当然,银鸟这等是个例外,实在是此人的文笔情节安排的好,一些话,说到了大宋官吏的心坎里,遂在官宦家中,非常的受欢迎。
刘平听着小珠的唠叨,吃着饭,又在想自己离开京师的这段时间,万卷书局,还有城外初显规模的山庄该交由何人帮着打理时,又有下人来报。
言之包拯闻他回来后,请求一见。
刘平迅速把碗里的两口米饭咽下,让小珠快将人请来。
“包兄,有一段时间没见了,听说你现在在开封府当值了?”
包拯今岁没有参加科考,但直接受官,这在大宋官吏中还是很少见的。足见包拯的个人能力,是得到了官府的认可。
包拯拱了拱手:“都是府尹抬爱,让包某能在开封府能混的一口饭吃。”
包拯当下虽未成婚,但上有一个老娘,家中还请数个丫鬟仆人,每年的开销也不少。
这些年为开封府破案,虽得到了不少赏钱,但还是有些少。故而,包拯更多的时候,是在市集为人写信赚钱。
而今,在开封府谋得一官半职,算是真正的吃上朝廷饭了,收入也就稳定一些,且还是包拯自己喜欢的职业。
刘平以为包拯此时寻来,是和他商议案情呢,没想到却是为了另一个不太相干的事情。
“包某方才看了小说区,发现万卷书局内,缺少破案的书册,不知包某能否试着写上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