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大义(1 / 2)

要让倭人安分守己,那显然是不太可能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民族天赋,也有可能是觉得自己什么专属的东西都没有,于是非常喜欢学习别人的东西。

从武艺到技术,只要他们能学的,都希望能学会,不能的,似乎也在想办法把人带走。

于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大概有十个左右的倭国使者团成员‘消失’了

建御雷似乎也意识到情况不对,灰溜溜的离开洛阳。

“光明正大在帝都洛阳绑人,倭国真是好大的胆子。”知道这件事的刘辩,对倭国的好感度直接归零。天子脚下都那么猖狂,到了其他地方天知道会多么残忍。

“倭人目前还在奴隶制时代,和草原民族一样,原始愚昧而且充满侵略性。他们只会在意‘有利于自己’和‘不利于自己’的东西,道德是从来不讲究的。”张钰解释。

至少在他知道的,日本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走婚制度。晚上男人潜入女人的家里,天亮离开,又或者逗留几天。有了孩子,就负责孩子的生活费,孩子随着母亲生活。

同时先拜访为‘妻’,后拜访的为‘妾’,公元七世纪大化改新引用招婿制度,婿养子制度甚至持续到现在也没完全取消。直至公元十一世纪,武家当权才明确嫁娶制度。

也就是我国进入宋朝年间,那边才开始有嫁娶制度。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唐朝能派那么多的倭女来找男人,毕竟嫁娶制度都没形成,自然也不存在贞操观念。至于那边的男人,娶了怀有唐人的倭女会生气什么的,婿养子有什么资格生气?

不仅不能生气,还要非常光荣,否则的话女方根本不介意换个婿养子。别说那个时代,当权者大多都是女性。就说天皇里面,十个都有五六个是女性天皇,便是招婿制度下的产物。

“蛮夷大多如此。”卢植点头,在他印象里面,那些蛮夷也都这样。

“把奴隶作为贡品,倭人也的确很野蛮。”杨彪附和。

只是转念一想,那边扣除奴隶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值钱的玩意。

不过倭女奴隶的确是好东西,看着和未长成的少女差不多,却有少女没有的成熟韵味。

这年头就有些病态,十二岁来了天葵的少女可以出嫁,十五岁以下的美少年也不放过,但迎娶或纳没来天葵的少女,整个社会都批判。

毕竟生不出孩子,这样根本在糟践人家,更别说家里那么多的妻妾不管,你是打算绝后还是怎么的?说到底还是传宗接代,以及孝义的理念造成的影响,算是良性影响。

忠孝仁义没什么不好,本来就是值得提倡的东西,只是被世家豪族伪装和曲解之后,作为限制君王的枷锁,或者不许君王进行变革,免得伤害到自己的利益,这就不好。

什么事情都有两面性,因噎废食就不好,好的部分还是值得提倡的。

“传旨,要尽快把这些倭人‘送’回倭国,另外以后禁止倭人登陆!”刘辩当即下旨。

主要还是被气到了,根据羽林卫的情报,这些倭人在洛阳十多天,专门跑去作坊看工艺,再不然就是勾引工匠的女儿,绑架工匠的儿子,打算通过这,逼迫工匠跟他们回倭国。

甚至在洛阳周边,趁着天黑要把人绑走,好在羽林卫的人赶到,将人救了下来。

看到这帮倭人,觊觎大汉的技艺,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刘辩有好感才怪了。

要说匈奴鲜卑那边,也没少觊觎。是以大汉虽然对外出售铁锭,但技术是绝对保密的。

要说不卖铁锭还不行,盐铁专营被打破的现在,刘辩除非重新要求盐铁专营,并且顺利通过,否则那些有贩卖资格的商贩,你怎么阻止他们向胡人那里出售铁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