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也与林鱼预料般,大家都将实话说了出来。
因此,此事也没在继续了,县太爷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判了案,就宣布退堂了。
最终,林燕被判三月的牢底,还需交八两银子,待三月之期到后,才能离开。
而李大壮与林葵则是一月的牢,再加上三两银子。
当然了,这些银子是交给官府,林鱼则是分文没有。
在判刑后,即刻就执行了,林燕几人被衙役带走了。
剩下的人,也都没在留下的必要了。
像李大壮的父母,以及林燕的父母还在埋怨着林鱼。
其他人,特别是林家村一起出来的其他人则是都低着头,不在参与其中。
离开后,因着林鱼之前有租牛车,林家村里的人有些是坐着这俩车离开。
还有一些则是坐着林静姨的牛车离开的。
之前,在她衙役前往林家村时,在城门口看见她还在哪等人,就特意交代了一下,一会送她们回去后,再来一趟,钱则由林鱼出了。
因着有些人是后面自己过来的,所以,林鱼她们那趟回来时,也还将就着坐下了。
这会,再加上林静的这辆牛车。
所以,这会,林家村里的大部分都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