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凝之坐直了身子,放下手里的茶杯,“解铃还须系铃人,她现在为了祝英台,大概是可以上刀山下火海的,那当然也能忍痛离开。”
“只要她能明白,自己留在山上,会影响到祝英台的学业,干扰他实现心中抱负,自然就会离开。”
“当然了,不妨美化一下流程,让这个事情看起来更感人一些,比如,你可以旁敲侧击地让朱明芳了解到,如果自己愿意为了心中所爱,而忍痛相离,那么祝英台绝对会相当感动的,比如说会定期给她送封信之类的。”
“我想,令妹应该会答应下来吧。”
送走了急匆匆离开的朱明启,王凝之盘算着吴郡那边的生意路线,心情大好。
看得出来,朱明启是真的急了,短短几天时间里,就和祝英台相互配合,让朱明芳在痛哭一场,留下了几滴少女的眼泪之后,答应了离开。
于是,在这个令人伤心的秋日里,年纪轻轻的朱家大小姐,朱明芳同志,终于为了爱情而离开了书院。
“道理我都懂,每个月给她去一封信,这是什么意思?”墙头上,祝英台鼓着脸,自从知道了这个计划是王凝之所出,她就开始了。
“你可以不写,反正到时候有麻烦的,又不是我。”
“王凝之,你太卑鄙了。过两天秋猎,我绝对不会帮你的,到时候看马文才怎么修理你!”
“拭目以待。”
……
秋猎之日越近,书院里,弟子们就越兴奋。
不论是真的假的,反正每个人,都在抓紧一切机会,吹嘘自己的打猎事迹。
食堂里,吃顿饭的功夫,就能听见王蓝田在第数不清多少次地讲述着,自己曾经在吴兴郡的山上,一箭射穿了两只野兔的故事。
虽然大家的打猎行动都比较文雅,毕竟都是些士子们,打猎也是很讲究形象的。
但是这些对荀巨伯来说,那都是不存在的,大嗓门的荀巨伯,完全没有注意到其他人鄙夷的眼神,讲述着自己在追击野鸡的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然后凭借巨大的身躯,活活把猎物给压死的故事。
甚至连秦金生这个狗腿子一号,都忍不住絮絮叨叨着自己也是颇有些打猎心得的。
每次听到这些,坐在角落里的马文才,都是一声冷笑,微微摇头。
马文才的行程,几乎是三点一线了。
课堂,马厩,寝室。
一到下课的时间,就第一时间冲去马厩,为自己心爱的宝马,亲自擦洗,驱赶蚊蝇,送上最精美的草料。
害的其他马儿,最近都很暴躁,眼看着一个家伙天天在自己面前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个人类仆役,这就很不平衡。
不过,终究是没有产生什么动乱的,因为马文才不在的时候,最为他的书童,马统的唯一职责,就是蹲在马厩旁边,保护马公子的坐骑。
其他人也是一样,虽然不如马文才那么疯,但是大家都对这个秋猎行动,表示出极大的热情。
甚至连夫子们,都有些按捺不住,笑大师甚至在课堂上,都要很大方地给学子们分享自己年轻时候的经验。
虽然故事的真假还有待商榷,不过也收获了一小批粉丝。
千佛千面,热火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