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时无勇力,使竖子猖狂(1 / 2)

狼孟县,外城,客栈厢房。

“那可是两把宝剑!剑身韧实,刃口锋锐,造型流畅,击声空灵,世间恐怕都找不到几柄如此出色的宝剑,就算千两银子一把,也有人争相购买。”

“可惜,现在归了人家。”

黄脸汉子咂吧着嘴,语气埋怨,一脸遗憾之色。

听到这话,张扬摇摇头,反驳道:“哎~狗蛋此言差矣,愿赌服输,我张扬岂是那输不起之人?”

“再说了,我二人身负重任滞留此处……若此人当真是条好汉,些许财宝又算得了什么?”

一番老成之言,推心置腹,却没有得到狗蛋的回应。

张扬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打趣道:“狗蛋为何沉吟不语?”

被叫做狗蛋的黄脸汉子似乎对这个称呼很不满,瞬间就涨红了脸,胸口起伏不定,瞪大了眼:

“你,你,你又叫俺乳名?”

张扬连连摆手:“好好好……阿丑,阿丑。”

“全名,全名!”

“杨丑……”

黄脸汉子这才罢休,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烦死了,天天叫人家狗蛋!

还不如狗蛋好听呢...张扬撇了撇嘴,不再逗他。

……

另一边,几墙之隔的房间里,王应动作轻柔的摩挲着宝剑,老脸上尽是惊叹。

纵是王家家大业大,拥有许多珍稀之物,他亦见识过许多宝物,但这两把剑足可称之为神兵……仅比王家祖传七星刀略差一筹。

看完宝剑,王应打了个哈欠,倒在木板床上,瞬间进入了深度睡眠。

程远志却毫无睡意!

他眉头紧锁,两腿交叠坐于塌上,用被褥把自己裹成了粽子,只露出半截手臂,手指头无意识的敲击着案台,认真思考着自己今天所经历的事情。

本以为只是个普通赌约,横竖也就两百两银子左右的来去,故而一开始心下是有些窃喜的。

但仔细打量过这两把剑后,他就知道这事不简单了。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张扬……初为黑山贼,初平元年随于毒、白绕,率十余万众寇略魏郡、东郡,曹操引兵入东郡,破之。

眼下是光和七年十一月,同时也是中平元年,初平元年那已经是六年后了。

黑山贼此时已成气候,张牛角聚众数十万,盘踞在八百里太行山南部。

蛮女的部落在太行山北部。

那么张扬此刻拦住我的目的是……一,别有所求,拉我上山入伙;二,无聊打个赌,闲得蛋疼。

嘶……

看来应该是第一个目的,大概率是想忽悠我落草为寇。

一想到前脚脱离黄巾贼,后脚就加入黑山贼的画面……程远志就愁的不行。

自己怎么就跟贼杠上了?

虽然黑山军要比黄巾军聪明许多,知道躲入太行山,保住有生力量,而不是像张角那样铁头铁脑与朝廷硬刚,瞬间爆炸,螺旋升天……

并且黑山军很快就向刘宏投诚,获得朝廷赦免,发放官方认证文蝶……

但那都是两年后的事情了。

现在只要听到“贼”这个字眼,程远志就直摇脑袋,这不是他想走的路。

所以,这两把剑不能要,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想到这,他再也坐不住了,抓起宝剑推门而出,直奔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房间。

正要举手敲门,门却从内而开,张扬那张长马脸瞬间占据视野全屏,笑吟吟道:

“在下张扬,字稚叔,并州云中人。”

“在下袁射,字程手,常山真定人。”

相互介绍完,两人客气一笑,僵在门口,各怀心事。

程远志暗想,欲成大事,此人倒也算是个好帮手,我最喜欢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且讲义气的手下,可惜他是个黑山贼。

张扬则心思急转,此子才智过人,思维敏捷,我黑山正急缺此等人才。

俺是客客气气请他上山呢?还是打晕了扛上山呢?

哎~不妥不妥,来时张大帅交代过,让俺以德服人,不要像往常纳娶婆娘那样,动不动就打晕了带走。

可这个德是什么东西,俺不知道啊!

这时,黄脸汉子的声音从房内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