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大乱(三)(1 / 2)

开元二年,八月初五。

当天朝会,大晋皇帝赵询,以中书省的名义,绕过政事堂,直接下达圣旨,颁布了改革五项。

第一项便是税赋制度的大变革。

晋初,征收赋税实行租庸调制。

租庸调以人丁为依据,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

晋朝建国以后,土地兼并便在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百姓增多。

百姓逃亡,官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百姓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

与此同时,按垦田面积征收的地税和按贫富等级征收的户税逐渐重要起来。

晋朝建国已经五百多年,随着地方藩镇的越演越烈,朝廷失去有效地控制户口及田亩籍帐的能力,土地兼并更是剧烈,加以军费急需,各地军政长官都可以任意用各种名目摊派,无须获得中央朝廷批准,于是杂税林立,中央朝廷不能检查诸使,诸使不能检查诸州,赋税制度非常混乱。

残酷的剥削与重税,导致阶级矛盾十分尖锐,许多地方相继出现武装暴乱,苦于赋敛的百姓纷纷参加。

李勋与一旁的刘光辉在那里言语不断。

对于这次的大变革,刘光辉虽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但是从他表情可以看的出来,他是非常激动与兴奋的,就内心而言,朝廷的积极变革,刘光辉是极为支持的。

税赋变革的内容,李勋不甚明白,于是出言询问,刘光辉兴趣很高,对李勋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说。

刘光辉说道:“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

听了刘光辉这一席话,李勋干咳两声,有些尴尬的说道:“刘相国,可否说的简单一些?”

刘光辉这么说,李勋还是听不明白。

刘光辉呵呵一笑,说道:“打个比方,两个百姓,最开始都是有十亩土地,一个人呢有十亩土地,另外一个人呢,卖了五亩,还剩下五亩土地,两个人的土地数量并不一样,但他们在官府记录的数量却是一致的,所以,不管谁的土地少,谁的土地多,他们所缴纳的税赋却是一样的,也就是都要按照十亩土地的数量交税。”

李勋说道:“这样很不公平。”

“是不公平,所以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