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乐没找人代写,他才苦闷异常。
他已经能预感到,徐乐的名声会因为这本《陆小凤传奇》更进一步的传播。
“哼,不务正业,就算你的小说全国流传又如何,终归只是一位下九流的小说家。”
欧阳明日这样安慰自己道。
犹豫了一下,他继续将《陆小凤传奇》拿出来观看,欧阳明月的视线看过来,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欧阳明日解释道:“妹妹我不是喜欢徐乐的小说,我只是在查找他书中有多少漏洞。”
欧阳明月会心的点头道:“哥哥,我懂,我懂。”
众江湖人士在看到西门吹雪出场的时候同样精神一震:
“西门吹雪,吹的是血,不是雪,太装逼了吧!”
“我靠,我要改名,以后请教我西门吹雪。”
“这名字也太帅了吧!”
西门吹雪这个角色太有魅力了,光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介绍就让人浮想联翩。
西门吹雪这个人很怪,他所住的地方,只有鲜花,他所着的衣服,永远雪白。
他从不求人,也从不接受别人的请求,因为在强者的眼中,他只接受能力与他可以匹敌的人。
强者的眼中没有弱者,因为他们没有悲悯人的心情,因为他要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如果他做不到,别人更不可能做到。而他愿意做的事,不需要别人恳求,不愿意做的事,别人恳求也没有用,他就是如此。
他可以单骑远赴千里之外,去和一个绝顶的高手,争生死于瞬息之间,只不过是为了要替一个他素不相识的人去复仇伸冤。
可是如果他认为这件事不值得去做,就算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陆小凤去求他,他也不去。
西门吹雪要去杀人了,但让读者瞠目结舌的是,他需在杀人之前斋戒。
“这……”
所有读者……
大哥,你是去杀人呀,怎么感觉你像是在做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一般?
西门吹雪已斋戒三日,焚香、沐浴、更衣、束发、修剪指甲完毕。
“盆里的水还是温的,还带些茉莉花的香气。
西门吹雪刚洗过澡,洗过头,他已将全身上下每个部分都洗得彻底干净。
现在小红正在为他梳头束发,小翠和小玉正在为他修剪手脚上的指甲。
小云已为他准备了一套全新的衣裳,从内衣和袜子都是白的,雪一样白。
她们都是这城里的名妓,都很美,很年轻,也很懂得伺候男人——用各种方法来伺候男人。
但西门吹雪却只选择了一种。他连碰都没有碰过她们。
众读者觉得有些荒谬,明明西门吹雪是去杀人,怎么觉得他在做一件很神圣的事情?
也有江湖人士赞叹道:“西门吹雪,他对剑很虔诚。”
西门吹雪早已把全身心浸入了对剑道的追求,从他的一举一动,生活方式无处不透出对于至美的追求,剑,对他来说,已不是一种武器那么简单。
在他来说,这是一种艺术,西门吹雪可以说是理想化的,是唯美的,假如剑道一途,果然有着所谓剑神,那么西门吹雪无疑是最接近的。
因为他正准备去做一件他自己认为世上最神圣的事。
一刺,就刺穿对手的喉咙,然后剑刃上带着一滴血,轻轻一吹,鲜血就一串的从剑尖之上滴落。
“我靠,怪不得叫西门吹雪!”
“这杀人方式也太酷了吧!”
“杀人也能这么帅么?”
“突然觉得杀人也能够被称为艺术。”
欧阳明月突然高喊道:“爱了,爱了,以后西门吹雪就是我夫君。”